“我只救了你半条命。”宋卿时的童声在密林里格外的清脆,上空不停地回荡着他的声音。
“为什么?”这是布尔凡反射性的提问,过后又突然想起来这是对王非常不敬的行为。
宋卿时看的咋舌,都快灭绝的小部落都有这么严苛的规矩,这还是哈乐没那么注重规矩的地方,可想而知其他三个自诩正派的三个部落是什么样子。
主角受到来后或许是激发了这些长期被压抑的虫族的心理,因为后面大多是以下克上的战争,大家似乎都非常容易暴怒。
“因为你只是单纯的晕血,并没有其他问题。”宋卿时解释说,“我让他们给你敷草药是为了让你的伤口不再流血和消炎,冷水是为了让你更早醒过来。因为你再不醒,等你到了族地再醒就没人救得了你了。”
布尔凡和其他亚雌也想到了这一点,不禁后背一凉,“晕血是什么?是我看到自己的血才晕倒的吗?那平时他们分猎物的时候我也看到了血,为什么我以前不晕呢?”
“这算是一种病。”宋卿时张了张口,看到一群目光如炬盯着他的族虫们,“算了,你们先记得车前草的作用,下次出血了可以找附近的车前草洗干净揉捏成汁,敷在上面可以止血。”
布尔凡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上面已经被一片绿色的汁液层层包裹,根本看不到之前让他头晕的红色血迹,他又听到王对他说以后要注意身体,特别是自己受伤出血了不要看,要及时求助同伴。
“王真的好厉害啊。”
“是啊是啊,王懂得好多哦。”
“原来这个小草还有这么大的作用呢,我以前都不知道。”
当一群亚雌正在热烈讨论的时候,老亚雌清了清嗓子,问道,“今天举办宴会用到的果子们还没摘回来呢。”
亚雌们突然顿住,你看我我看你,突然想起来他们根本没找多少果子,因为这个季节本身就不怎么产果子。而且后来布尔凡出事,他们肯定是立刻回来求助。
“什么果子?”宋卿时问道。
布尔凡现在已经成了王的忠实脑残粉,立刻保持跪在地上的姿势把今天晚上举行宴会的缘由都说了。
没人看到一直是部落中心的哈尔斯首次被冷落的落寞。
宋卿时如今的身体具有非常大的视觉局限性,只好用精神力探查,这一查还真的让他看到了一种令他非常惊讶的水果,按理说不应该长在这么茂密的深山老林。
此时已经步入四月,最冷的时间已经过去。只是哈乐的族虫们墨守成规,不敢创新不敢发现不敢走出他们的舒适区。
“布尔凡是吧?”在场年轻的亚雌就只知道对方的名字,宋卿时驱使对方,“你去旁边树丛中,那里有一些很大的外表凸起很锋利的果子,你摘过来,从上面切断就行。”
布尔凡很聪明,而且野外经验勉强丰富,没吃过不代表没见过。这个一看就非常硬的东西都不知道是什么,又硬又丑还重,肯定不能吃,要是能吃也肯定不好吃。
他把东西小心翼翼的提过来以后,宋卿时看他们也没什么刀具之类的工具,硬掰伤手,还不一定掰的动,“你把它在石头上摔一下,摔破。”
亚雌们看着这奇怪的一幕,都心里纳闷,觉得这东西估计又是给布尔凡治疗伤口的东西。压根就没虫想过这个东西能吃,但是宋卿时也忽略了一点,那就是这里的都是虫,怎么会怕区区的一点菠萝外壳呢?
随着石块与灰黄的菠萝相撞,外壳裂开,露出了里面黄橙橙的果肉,鲜甜的汁液随着缝隙流了出来。菠萝的香味其实并不浓重,奈何这群虫从来没闻过,再加上幽闭的地方包裹了香味,顿时馋的大家都开始咽口水。
拿着“不知道果子”的布尔凡也愣了,他结结巴巴又手足无措的问,“王,这个、这个是可以吃的吗?”
“嗯。”得到了王的应允,布尔凡迫不及待的低头咬了一口,香甜中带着一丝酸涩,他从来都没吃过这么好吃又独特的果子!
其他亚雌看的直流口水,碍于王和祭司,还有一个老亚雌,他们也只敢眼睁睁的看着不敢上前。
宋卿时看着急切的亚雌们觉得好笑,“你们还愣着干什么,也去摘来吃,不用太在意这些礼节。”
亚雌们一窝蜂的向着神秘果子的地方冲了过去,他们的手接触到一看就很锋利的外壳和叶片仿佛就像是触摸到最薄的纸张一样脆弱,轻轻一撕就掉了。
有亚雌不想把果肉摔在地上,就试探性的一把扒开了外壳,震惊的发现外壳其实超级好剥开,里面的果肉也更加完整。
其他人有样学样,很快就都吃上了甜美的果肉。他们心里对宋卿时的崇敬又更上了一分,以前的虫王可没懂这么多,而新任王才降临就让他们知道了晕血的病、止血的车前草、神秘好吃的他们发现了很久都不敢碰的果子。
当然,亚雌们也没有忘记老亚雌、祭司和几个比他们力气差一点的雌性。老亚雌早就抵挡不住香气的诱惑了,低头哼哧哼哧的就啃了起来。
哈尔斯定睛看了幼崽一会儿,才在对方鼓励的眼神中低头慢条斯理的撕了一点橙黄的果肉送入嘴里。口腔里是甜与酸的冲击,味蕾一下子被无限激发,他不由得又吃了两口,双眼亮晶晶的。
宋卿时无奈的笑了笑,这就是吃货的力量吗?看来他之前怕大家受伤的担心是白想了。
不过他也觉得挺奇怪,菠萝根本就不可能在这里生存,而且空气里散发的味道竟然只有甜,难道这就是变异物种?
不过另外一个世界的事情谁说得清呢,不一定就非要按照现代的标准去生长和制造。
不过有了菠萝的思路,宋卿时又找了一下附近还有没有其他的可以吃的东西。找了半天才看到森林的中心地带有芒果的存在,还有树上本应该早就衰落的椿芽。
水果好办事,不过炒菜的话就需要油和盐,要想更好吃就得需要其他调料,这些都得去找。
在他思考的过程中,一颗菠萝树已经被生猛的亚雌们吃的差不多了,地上全部都是暴力撕扯下来的外壳,坚硬的外壳看起来特别可怜。
他还留意到,亚雌普遍喜欢吃里面的硬芯,雌虫就不太喜欢里面的芯,所以有些是啃了两口就擦了擦口水给相好的吃了。
“菠萝不宜多吃,容易上火。”宋卿时劝了一句,前面的他们听懂了,后面的没听懂。
哈尔斯不重口腹之欲也吃了一个,里面的芯是他最喜欢咀嚼的,他淡淡的收回手,“你们是不是忘了晚上庆贺的事情。”
经他真的提点,所有虫立刻不好意思的低下头,默默地吧周围清理干净后就开始去重新采摘新鲜的菠萝回来。
附近的菠萝树倒是挺多,而且因为一直没人采摘发展的还挺茂盛。不一会儿就在空地上堆满了几个小山堆,这点当然是不够的,雄虫的胃口可比他们大多了。
所有虫都在忙碌的差不多的时候,外出捕猎的雄虫们回来了。他们有勉强统一的队形飞了回来,数量不多话在远远的天空中看起来就像是蚊子。
雄虫们的归来让大家十分开心,他们手舞足蹈了一会儿,等雄虫们落下后才急急忙忙去寻找属于自己的雄虫,并关怀一番有没有受伤之类的。
这是传统,猎物们就被放在距离果子不远的地方。
宋卿时看到那堆忙碌了一天的猎物,“……”
谁能想到一群会飞的、团结起来战斗力不弱的雄虫们出去了大半天捕猎回来的结果却是一些兔子和一些比较小的动物。
森林里不是有非常多的动物可以吃吗?再不济连有些菜都可以生吃,比如那条他们经常去洗澡的流水潺潺的藻类植物,吃起来清爽又嘎嘣脆,量还挺大,因为都没人吃过。
哈尔斯站的距离他比较近,幼崽自从王降临后就特别的深沉,而且还懂得特别多,他也就不敢再把对方当做那个曾经软软嫩嫩的幼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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