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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我的驸马是Alpha(32)

作者:终身不婚 时间:2017-11-12 15:26:02 标签:生子 ABO 甜文 穿越时空

  这样的生活,没人说好,可也没感觉不好,这么多年,一个人走过来了,今后她还是可以一个人走下去。
  “如今我在这个世界,天下无敌,再没有人能伤害到我,我可以比在联邦的时候活得更好,更肆意!”
  “那你当初为什么会差点被一个古人杀死?”而且还是插进了脖颈中,换成常人而言那就是致命一击,厉君能活下来也是神迹。
  “因为我恰好二次进化了!”厉君把脚往椅子上一搁,提着酒壶喝了一大口酒,“如果不是左义那一下,我本来一年就可以进化完毕的,结果他那一下下去,老子在悬崖下躺了两年!整整两年!”
  “那你如今待何?”
  厉君一听秦国师的话,呆了一下。
  在联邦的时候,她没有家,痛苦的基因种植让她知道她没有明天可言,那段军营的生活交了许多生死兄弟,可也毁掉了她曾经的天真。
  她从来都没奢望过所谓的明天。
  可是如今。
  她细细感受着身体里的意动,强悍的力量在体内翻腾不休,这是她从未感受过的强大,就算折寿一半,她今年也就四十五岁,还有近百年的时间好活,可是。
  当她可以渴望一些她曾经可望而不可及的东西时候,她却发现,她少有的胆怯了。
  “如何?”厉君喃喃,“我不知道。”
  不知道是否承受得起一份厚重的爱,不知道可不可以随意的去爱一个人,不知道以她这样不定的心性,是否能坚守到时间的尽头。
  “教官,我有个不情之请。”厉君道。
  秦国师望着厉君,这个他一向喜爱的士兵,有军人诸多的特质,坚韧,果决,却也有不属于军人的放荡不羁。
  如果是在联邦,知道她背着国家做下这么多违规的事,他一定会把她丢进联邦监狱,可是现在已经没有联邦、没有军队了。
  厉君依然没有被磨去的锋芒和锐利,不像他,在这个世界磋磨了三十多年,前生的回忆也不剩下多少了,他学会了适应这个世界的规则,可潜意识中的不甘却督促着他去改变这个世界,甚至悖逆了君臣父子的伦常。
  他和厉君最相近的地方,大概就在于,如果可以,如果有能力,他们都不想去完全遵守世界的规则,而他和厉君最不一样的地方在于,他在慢慢的研究改变规则的方式,而厉君,则是以自己的喜好为判断点,遵守规则的同时,也不排斥践踏规则!
  “你说。”
  “可否代我照看好若儿,”厉君的记忆中,那个少女奋不顾身的挡在她前面,绝望的哭泣着,没有她的存在,丫头也长大了,长到不需要她的庇护,肆意翱翔的地步,可是她还是不大放心,“我不知道若儿过去究竟经历了一些什么,不过我想,那应该是很可怕的事情,可怕到她再不愿面对曾经,她过得太苦,所以,我希望你能帮我照顾好她。”
  “她是你在意的人,应该由你自己照顾,”秦彘咳嗽一声,厉君注意到他苍白的唇色,正想着从空间中弄出点东西给教官改善一下这病西施的体质,就听教官说,“不过在这之前,我有一个很好奇的地方,不知疯子你可否为我解惑?”
  “你说吧,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你到底是什么人?”教官问出了心底一直潜藏的疑惑。
  厉君豆豆眼盯着教官:“教官……”
  “你来了这个世界还没半个月吧,”秦彘喝了一口酒,“可是,为什么,才半个月的时间,你对古人的措辞用语却如此熟悉,而且,更让我奇怪的是,你竟然对古汉语很没有一点作为未来时代联邦人所有的通病,就像,你曾经在这个时代的人一样,可是和这个时代的人相比,你又有很多格格不入之处,你能告诉我,你到底是什么人?”
  厉君没想到,在星际时代中没有掉的马甲,现在掉了。
  不过,这也无所谓,她倒是坦白从宽:“咳,我在来到这个世界时,曾经就穿越过一次,那时候我还是一个女性,一个在那个世界里,最标准的Omega女性。”
  所以谁也不会明白她穿越到那个坑爹的世界里花了多长的时间才适应了下面那个小丁丁,又是花了多长时间才适应了那个社会。
  她从她现代的孤儿院说起,到向个男性表白遭拒绝到莫名其妙的魂穿,说到这,她感叹道:“这世上像老子一样运气好的人,不多,教官你还有从来一次的机会,就是好事。”
  说到这里,她又想起了曾经对长公主殿下所说的荤话。
  不由八卦道:“我说,那位大燕帝国的长公主殿下,是你什么人?”
  秦彘对厉君的答案有点惊讶,不过想到自己都是个魂穿,自是平静下来,这样的话,很多在厉君身上不通的事实就都通了,他摆摆手:“我们换个话题。”
  “好的,那位长公主殿下为什么会那么喜欢你,照我看,你就从了她吧,反正你的年纪也好大不小了。”
  “在我们那时代,三十岁还很小,和十九岁的孩子在一起是奸/淫幼女的罪行。”
  “可在这个古人平均寿命就四五十的年代,你已经是个半老头了。”
  秦彘最不能接受的,便是这个,联邦时代,首都星人均寿命两百七十多岁,好吧,这就相当于,有人告诉你,你丫穿越了,以前躯壳死了,你以前本来能活一百岁,现在大约就只能活四分之一的命,任谁都得疯魔。
  秦彘长叹一声:“所以我挺羡慕你的。”
  “羡慕个毛,”厉君讥诮道,“老子至少还有近百年好活,可是看看我周围的人,能活近百岁的有几个?有几个?!”
  而且,那个时代的人,老年期很短,最多也就十来年,而且人类爱美的天性促使出的科学发展中,有一项就是皮囊的保养,人显出老态也就是发色的变化和身体的精气神方面的改变而已。
  这厢秦彘与厉君还在叙旧,那厢元璇便来敲门。
  两人这才发现,不知不觉已聊到深夜,烛火微亮,将息未息,厉君言明日再说,便要出门,直到秦彘将备用的衣物扔了一件给她:“你还是好好穿上衣服吧,这时代不比我们那里,入乡随俗!”
  厉君随手穿上葛布衫,她如今并不惧冷,便也笑盈盈的离开了。
  元璇这才小心的进来,他看了秦彘好几眼,不肯离开也就算了,还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夜已深,你也回房休息吧。”
  “她是谁?”元璇小心的问。
  “生死相交的朋友,”秦彘回答,“其他你就别问了,你不是说想做我的弟子吗,那我给你出一个题,得到她的认可,你就是我的三弟子。”
  元璇想到那女子披着葛布衫一脸酡红回客房的情形,怎么都想不到秦国师这样一本正经的老处男竟然会喜欢那种女人,但为了秦国师弟子的身份。
  拼了!
  元璇一脸壮士断腕的悲壮,凄凄然回去思考对策了。
  这一夜厉君并没有很快入睡,酒精在她体内流窜了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就消散了,其实在听到丫头消息时候,她并不像表现出来的那么淡然。
  丫头变了。
  这样的改变不是化茧成蝶,而是挫骨削皮才变的,水善若在她心中就是一个依赖人的小丫头,但她到现在才发现,她在丫头的心目中,是最重要的存在。
  这份重要,超出了一切。
  她暂时还想不出怎么面对丫头。
  长夜漫漫,呼啸的风雪声传来,她盘腿坐在床上,沉默的望向窗外。
  成片的雪花落下,她伸手,接住呼啸而来的雪花,就维持着这个姿势,一直到天明,等秦彘来敲门的时候,她探出窗外的手上已经覆上了一层厚厚的雪花。
  秦彘见她发呆,不由问:“你有心事?”
  “有啊。”她转过头,却见元璇站在秦国师身后,一脸纠结的望着她。
  她起身,说:“下去吃早饭吧,已经耽搁了不少时间了。”
  “你怎么打算?”
  “吃完饭好去杀人呀。”厉君懒洋洋的说,一步三摇晃的走下楼。
  秦彘一看她这德行,也知道她还在犹疑,只得与她一道下去。
  三个人很快坐成一桌,不过全部都是食不知味,各有心思。
  旁边客人的聊天引起了厉君的注意。
  她在听到林若这名字的一刻便竖起了耳朵,只要是关于水善若的一切,她现在都会不由自主的去关注,在听到水善若所经历的一切之后,她对她有了一份难以舍下的情感。
  那些关于她的事迹,她消失两年的时间里断层间,她慢慢听着,时不时露出点笑意,直到元璇都看出,她对林若这人有些兴趣,于是便道:“厉姑娘,他们说的那些都已经是三个月以前的事情了,如今这女匪首被京城名捕程捕头擒获,正在押往京城的路上。”
  厉君垂着眼睛,控制住呼吸:“她会怎么样?”
  元璇并没有察觉到厉君的异样,他想起那少女光洁的小脸,一双杏眼只剩下一片死寂,他说:“以她犯下的罪行,好一点可能就是斩首,要是重一点估摸死无全尸。”
  死无全尸。
  这句话在她耳畔如落雷般轰鸣不止。
  她慢慢问:“你是怎么知道的,都告诉我,我可以给你一个承诺,替你行天下万难之事。”
  元璇眼睛一亮,立马道出了事情的经过。

  簪花小楷

  “袖剑……□□,腰刀,匕首,长绳,飞刀,飞爪……”
  “哇!”元璇一脸震惊望着从少女身上搜刮出来的东西,怕搜不干净,程捕头雇了一个婆子把少女的衣服都换了,而换下来的衣服一撕开了,缝在衣服中的绣花针拆出了十几颗,上面还萃了毒。
  程捕头在仔细查看了一会儿之后,摇摇头,对那个给她换衣服的婆子说:“把她的指甲剪了!鞋也换一双,身上的首饰全部摘掉,还有,掰开她的嘴看看。”
  元璇一脸呆滞:“这,这不用吧……”
  程捕头白了他一眼,伸手,将地上的靴子拿起来,然后几个动作,鞋尖上就冒出了锋利的刀尖,随后又捉起小丫头的手指,翻过来,示意他过来看一眼。
  元璇凑近一瞧。
  我的乖乖!
  程捕头将小丫头的手放下:“看到没,刀片,藏在指甲缝里,她要一个不高兴,可以用这个东西给你抹脖子用!”
  元璇目瞪口呆的望着那双带着茧子的小手,浑身一阵恶寒。
  “舌下还有个暗器囊,里面有一枚毒镖。”程捕头把那一枚毒镖□□,在他眼前晃晃:“你要不要试一试?”
  望着脚下这个武器移动库,元璇彻底萎了。
  小丫头昏睡了一天之后就醒了。
  近处一看,她个子更显娇小,从醒来之后,她就呆呆的躺在床上,一句话也不说。
  上了马车之后,程捕头和元璇,小丫头共处一辆马车。
  程捕头自然不敢松绑她,准备好的大锁将她的双手和双足都铐上,然后在她的饭食中下了些让人浑身无力的药物,最后才雇了一个侍女把她搀扶上了马车。
  小丫头一上马车就垂着头,整个人窝在棉衣里面,缩在角落中。
  “匪首林若。”程捕头重复着这句话。
  小丫头抬头瞥了他一眼,衣服的料子不好,留了好久的指甲也被剪掉了,左义还没杀成,自己到先被朝廷的人捉了,这事怎么想都很难受。
  小丫头动了一下手,上面传来镣铐的声响,她抿了抿花瓣一样娇嫩的嘴唇,闭眼。
  “林若,林姑娘,如果你能将你所犯的案交代清楚,你可以少受一点苦。”
  小丫头歪着头,乌黑的眼睛转了转,懒洋洋的说:“程捕头,你看,我像是娇生惯养的人吗?”
  兴许是有一段时间发育不良,即使在之后补了不少肉回来,可她的身体还是得小心护养,可惜现在伙食不大好,她蜷缩着身体,忍受着胃部的胀痛。
  “我知道你不怕死,那你怕不怕生不如死呢?”
  “哎哟,你说得我好~害~怕~,我胆子小读书少,你别吓唬我~”小姑娘拉长了声调。
  小姑娘抬起眸子怯生生的瞅着程捕头,瞅得程捕头彻底没了脾气。
  “呃,你别生气,”小姑娘噗嗤一声笑出声来,“你想问什么你就问吧,不过,我肚子饿了,你先去给我买肉包子吧。”
  吃着热腾腾的包子,小姑娘一面狼吞虎咽,一面对他说:“你要问什么就问吧。”
  “你叫什么名字?”
  “林若啊,你傻了?”小姑娘倒是不客气,双手拷在一起,她能动的也就只有几个手指头,她大口大口的咽下包子,白了他一眼。
  “我是说,真名。”
  “真名?”小姑娘的腮帮子鼓鼓囊囊的,她懵懵懂懂的望着他,摇摇头,“我就叫林若啊。”
  程捕头自然知道这小姑娘是在装糊涂,也不想她就这样蒙混过关,他板起脸,一脸严肃的问:“我们查到你是在两年前出现的,你和朝廷要犯刑邪关系密切,可是再之前的事情,我们出动了很多人,硬是没有查到半点踪迹。”
  小丫头一个包子下去,差点没有噎到,因为手被捆在一起,她作出要水的动作,元璇连忙把水灌倒她口中,她才喘过一口气来:“我告诉你,没你想的那么神秘,我家住在一个小村子里,那里呀,穷得很,所有人包括我爹娘在内都是得了麻疯病的,那里的十几户人家都是被赶出了村子的穷人,所有人都被丢在那里,后来发大水,我爹娘死了,然后我就遇到了刑大哥,饿的没力气的时候,邢大哥就把我捡回去了。”
  “你又在撒谎。”
  小丫头眨眨眼睛:“我没有啊,你要不信就算了,那个呀,程捕头,我们……这是要去哪?。”
  “京城。”程捕头挑起眉毛,一脸淡定的说。
  “什么,京城?!”小丫头太过吃惊,一下子支起身子,可一用力,身体深处就传来一阵无力,她跌倒在车厢内,摇摇头,目光中有几分无奈,“我不要去京城,你们想问什么就问吧,只要,别去京城!”
  “你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一共做了多少大案,杀了多少人?”
  “记不清了,”小丫头想了想,最后摇摇头,“那么多人,换成你,你会记得你杀了多少个人?难不成你一群一群的杀光的时候还要去清点人数是不是死够了,你要是问问我,杀掉的是哪群人,有多少钱财,我估摸还有点印象。”
  元璇望着眼前的少女,像是在看一个恶魔。
  程捕头神色冷静,本来早就知道这个少女的真实面部,自不会被她纯真可爱的样子所迷惑,他轻声问:“为什么不想去京城?”
  这句话让少女沉默一阵,她想了想:“因为京城里,有我很讨厌很讨厌,却不能杀掉的人。”
  “是谁?”
  少女露齿一笑:“我可以不回答这个问题吗?”
  程捕头从几案下抽出一打纸:“把你记得的,你曾经做下的罪状说出来。”
  少女叹了一口气,双手蜷着:“给我毛笔吧。”
  “你还会写字?”
  少女点点头:“我大哥雇人教过我。”
  元璇见她双手蜷在一起,写得还挺认真的,不由凑过头去看,这一看,他也不由赞叹一声,这丫头写得一手漂亮的簪花小楷,程捕头不懂,可元璇浸淫此道多年,自是一眼便看出,这丫头的这一手字连一般的名门望族闺秀都不一定写得这么好。
  元璇一把握住她的手指,一字一字问:“你到底是什么人?”
  少女抬起头,懒懒的反问:“重要吗?”
  “说!”
  “重要吗?”
  两人僵持一下,最后少女吐出一口气,撇撇嘴:“真拿你们这些人没辙,好,我老实告诉你们,我出身名门,我爹是王爷,我亲娘是个侍妾,结果和今上打仗的时候打输了,我爹被砍了头,后来我就到处流浪,看不顺眼很多人,随手就杀了。”
  “你爹是哪个王爷?”
  “就是九王爷啊。”少女一脸无辜。
  “满嘴谎言!”程捕头冷声道,“林若,别逼我对你动刑!”
  少女浑身一颤,怯生生的望着他:“你别吓唬我,我说的都是真的,我全都招了,你给我个痛快吧?”
  “你想死?”程捕头问。
  少女低头慢慢写着,随后扬起眉毛:“程捕头,你看看我这一年多来干过的事情,哪一件不是该掉脑袋的,我这个罪行,少说也得是个腰斩吧? ”
  “不,如果你真是九王爷的女儿,那就是俱五刑的大罪。”
  少女沮丧的垂下头:“还可以吧,到了阴间,姐姐还是能认出我的吧。”
  一个时辰后。
  少女面前堆满了自己的罪状。
  她写得半点忏悔的意思都没有,完完全全就是一篇流水账,字里行间之间只有杀掉的人,杀人的手法以及那些莫名其妙的杀人原因。
  末尾,她咬破自己的拇指,在上面画押,并写上自己的名字:林若。
  可惜,她没有在当地被判罪。
  一天之后,京城传来了消息,要他们把抓到的人犯林若送往京城,交给大理寺卿审判。
  以林若朝廷钦犯的身份,一个捕头,即使他是一个神捕,也没有任何决定林若生死的权利,带她前往京城的时候,她有一瞬间的迟钝,随后乐观的说:“也罢,这不怪你们,虽然我很讨厌京城那个地方,可是在哪死不是死?”
  元璇看着少女乐观的笑容,无法想象,当初的她是一个怎样的魔头,他忍不住问:“为什么走上这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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