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老攻去破案(57)
“致幻剂?!”所有人都是一愣。
致幻剂是软毒品, 也可以说是兴奋剂,一般来说吸食了致幻剂的人会出现行为不受控制的现象,比如说曾经大名鼎鼎的“摇头丸”,或者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丧尸浴盐”等等。
说到丧尸浴盐,所有人都不由的想起的确有住户说,在晚上看到像是丧尸一般行走的人。
虽说大部分的致幻剂都会让人的行为难以控制,但致幻剂的种类太多,有那种让人听命的致幻剂也不奇怪,也有可能中间有不受控制的行为,所以才会出现背着或者扶着走路的情况。如果莫巧容真的是被打了致幻剂带走的,的确可以在极短时间内离开案发地,穿过城中村到达村北口。
“你有什么证据或者线索吗?”张子牧问到。
刑警破案讲究的是证据,而不是仅仅推论,就算推论再精彩也没用,不能用推论来抓捕犯人,更不能用推论来定罪。
“我在案发地的水沟里找到了一次性注射针筒的外包装袋,包装袋很新,应该就是那两天才丢进去的,可惜没有找到针筒,”孙亮有些苦恼的邹了邹眉头,如果能找到针筒就能确定是否使用致幻剂了,“城中村里并没有诊所,而且,我记得上半年才对城中村进行过普查,也没有在里面发现吸毒人员,这个包装袋的来历就比较可疑了。”
张子牧的手指在桌子上轻轻的敲了几下,说道:“龚宜浩,你们那边最近有没有发现什么新出现的致幻剂?”
龚宜浩是专门负责缉毒这一块的,听到问话连忙站起来,说道:“队长,咱们上半年的那次普查,就是因为下面出现了一种叫做‘胡桃夹子’的致幻剂,不过咱们区只找到了一些零散的,只有西海路那边搜出来了十几公斤。”
张子牧想起来了,当时西海路分局刑警大队的那位队长虽然因此立了功,私下却大为恼怒,别的几片辖区全都没什么问题,就自己地头上翻出来这么多致幻剂,这分明是毒贩把自己当软柿子了!那之后西海路那边几乎是每个月都要弄一次缉毒行动,把附近的酒吧夜场弄得叫苦不堪。
“刚才听孙亮说到致幻剂,我就想起了胡桃夹子,服用了胡桃夹子的人会不受控制的一直走路,直到致幻剂的效用消失,临海市那边就有因为服食胡桃夹子过量,最后一直走到力竭而死的例子。”龚宜浩说到。
那人走到后来都口吐白沫了还一直的走,死的时候又正好走到一处人流量很大的广场上,可以说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倒地而亡的,也因此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不过后来被压了下来,只说是运动过量而死,但警察系统的都知道其中真正的原因。
“龚宜浩,你去调查最近市面上致幻剂的流向,必要的时候……和其他几个分局联系一下,”张子牧说到这里有些牙疼,同行之间的竞争不容小觑啊,虽然几个分局之间的竞争还算比较良性,可是有时候也挺让人头疼的。
“是,队长!”龚宜浩立刻回答。
……
城中村里原来有一些临街的店铺是装了监控的,可是因为拆迁,这些店铺都已经关门了,村口的监控是村委会装的,也早就被拆走卖掉了,要想从监控找线索,就只有离村口大约一百米距离的交警监控。
孙亮快下班的时候从交警队那边拿了监控视频回来,打算熬个通宵全部看完。
“孙亮,你又加班啊?”崔小钰收拾完东西打算回家。
“嗯,看看能不能找到那天晚上的车。”孙亮点了点头回答到。
“加班没问题,别太晚,还是要注意休息,别到时候案子破了,身体出问题了。”崔小钰听陈翰说起过,孙亮好几次熬通宵查案,不由的有些担心这个全队最小的家伙。
“知道了,谢谢。”孙亮笑着挥了挥手。
崔小钰拿起背包往门口走,想了想还是停下脚步,在门口的柜子上拿起孙亮的饭盒向后面的食堂走去,就算要加班也必须吃饭啊,小家伙太不会照顾自己,她这个当前辈的怎么都得关心一下。
过了一会儿钟一言走过来拿起自己的饭盒,没找到孙亮的饭盒,愣了一下才向外走去,又一会儿陈翰路过的时候也在柜子上找了一会儿,没找到孙亮的饭盒,随手拿了一个大搪瓷缸向食堂走去,不知道今天胖大叔熬的是什么汤,到是可以打一碗回来给小家伙润一润。
等黎谨睿来的时候,正看到孙亮一边啃着排骨一边对着电脑上的视频看着,旁边还有一搪瓷缸的热汤。
他隐身在旁边看了一会儿,在旁边放下几个小小的果子,伸出手轻轻的摸了一下孙亮微微有些乱翘的头发,转身走了。
孙亮觉得头皮有点痒,他伸手挠了挠,一抬头就看到电脑的主机箱上放着几个玉白色的小果子。
“黎谨睿?”孙亮猛的抬起头来,可是办公室里空空荡荡的只有他一个人。他站起来四处张望,可是除了隔壁办公室偶尔传来的声音,却没有那个在他眼中俊朗得仿佛谪仙一般的身影,更没有他温和的回答声。
一直到这时候他才恍然想起来,他已经有差不多一个礼拜没有见过黎谨睿了。
他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有些懊恼又有些愧疚,还有一种淡淡的心酸。
虽然这段时间他每天都会给黎谨睿打电话,但是每次的内容都是要加班,不能过去吃饭了,然后匆匆忙忙的挂断电话,又投入工作里面,有时候晚上睡觉之前会想着要给黎谨睿打个电话,可是头刚一挨着枕头已经立刻睡着了,等醒来又有新的线索等待着。
刑警大多数都是这样,一有工作就必须全身心的投入,别看现在办公室里就只剩下他一个,但是他知道钟一言在楼上的信息科,陈翰在旁边缉毒办公室,董佳杰和黄晓师去了一个失踪人员租住房子的房东家……几乎每个人都在忙着查案,就算是回家的崔小钰,回去之后也要在家里对一些资料进行分类。
案件不会等人,线索更不会等人,破案往往就是和犯人的一场竞赛,看谁能快一点,更快一点。
也因此很多刑警到了年纪却找不到对象,找到了对象也往往以分手告终,就算好不容易结婚了,刑警的离婚率也一直居高不下的,因为有了案件就不得不放弃陪伴家人的时间,谁能受得了长期独守空房的生活。
孙亮捏着那几个玉色的小果子沉默了许久,最近虽然因为太忙没办法去黎谨睿家吃饭,可是他每天早上醒来的时候,都会在床头看到几个这样的果子。
虽然他搞不清楚元气、灵气之间的分别,可是却能分辨出这果子对他的帮助,这段时间要不是每天有这果子,他绝对无法在那么高强度的工作之下,还能做到脸色红润,身体无病无痛,不说别的,起码胃病没有再犯过一次。
他塞了一颗果子进嘴里,一股清清甜甜的水果香气瞬间充满了整个鼻腔,可是原本淡淡的心酸却突然让鼻子变得有些发酸。
他捏了捏鼻子,拿出手机调出黎谨睿的电话号码,看了许久,发了一条短信过去。
“谢谢,果子很好吃。”
“不用谢,这果子虽然能补充元气,但是你也要注意身体,别加班到太晚。”那边很快就回了过来。
“嗯,我知道的。”
放下手机,孙亮才想起饭都还没吃完,他捧起饭盒吃了两口,可是不管是视频上那枯燥的街景,还是手里原本喷香的糖醋排骨都再引不起他丝毫的兴趣。
孙亮叹了一口气放下饭盒,扭头看向窗外,虽然才不到七点,可是因为已经十一月中旬了,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他呆呆的对着街灯看了好一会儿,突然拿起手机,拨通了黎谨睿的电话。
“孙亮?”黎谨睿很快接了起来。
“黎谨睿,我想问……我是说,我想换个地方住,最好还能包早餐和晚餐的,你有什么地方可以推介吗?”孙亮飞快的说到。
黎谨睿似乎愣了一下,但很快温和的声音再次响起,“当然有地方,而且还包家私电器。”
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笑意。
孙亮挠了挠自己的脸,这才突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那……那我忙完这个案子就搬……”
“好,到时候我帮你搬家。”
……
收到消息的冯娟大喜,立刻打电话给赵大妈,“赵大姐,我想问问你,现在年轻人结婚用的被子,是喜欢龙凤呈祥,还是喜欢花开富贵啊?”
第075章
“队长, 我们找到那辆车子了!”钟一言一回来立刻冲进了队长办公室。
“找到了?!”张子牧立刻站了起来。
孙亮用了一个通宵的时间,终于找到了一辆形迹可疑的车辆, 那是一辆用一点二五吨的小货车, 事发当晚曾经从城中村离开。从监控里看,货车后面的车厢紧闭着,前面的司机一直小心的避开监控, 孙亮沿途找了好几个监控头的记录,终于看到了司机的脸,却发现司机竟然戴着一副很大的墨镜,几乎遮住了半张脸,只能看到鼻子以下部分。
后来经过调查, 这辆车的车牌还是假的。
这车子一路离开市区之后,就消失在一条没安装监控的乡村公路上了。为了找到这辆车子, 钟一言几乎把附近的县乡村全部跑遍了, 好不容易才有了确切的消息。
“是,就在永东四路旁边的林子里,被人遗弃在那里,我已经找人拖回来了。”钟一言说到。
“犯罪分子十分狡猾, 希望这一次能找到什么线索吧。”张子牧叹息道。
然而,就像张子牧所担心的那样,车子被彻底的涂抹掉了痕迹,所有部件上的记号全都被消除了, 根本无法找到这个车子的来历。
不过他们还是在车厢的车壁上找到了一些头发,通过和莫巧容家中的头发对比, 发现其中的部分头发正是莫巧容,这证明了当晚莫巧容的确是被这辆车子载走的。
虽然调查又一次陷入僵局,但起码找到了一些线索。
几乎所有人都被派出去进行走访工作,孙亮则从交警大队要来了更多的监控视频,试图从以往的监控中找到这辆车子的身影。
这个工程实在太大了,凭孙亮一个人是无法完成的,所以张子牧把信息科的人调了两个人过来帮忙,原本这些只需要盯着屏幕就能完成的任务,却不得不把孙亮留下来,因为孙亮还要尽量的在各处监控中找到那个司机。
孙亮有一个极为特殊的能力,他对人脸的识别能力特别强,只要他见过的人脸,哪怕过许多年都能认出来,而且,最重要的是,即使是半张模糊不清的人脸相片,他都能在人群中把这个人识别出来。
只不过,要在密集的人群中找到一个人,需要极度的专注,孙亮几乎每隔一个小时就得站起来看看远处,缓解一下头部的疼痛。可是即使是这样,到了下班的时候,孙亮从椅子上站起来的时候还是眼前发黑的晃了晃,脚下一个不稳把椅子都给踢倒了。
“孙亮!你这是怎么回事?”钟一言在旁边吓了一跳,连忙一把扶住他。
“没……没事……”孙亮晃了晃脑袋。
听到钟一言的惊呼声,不仅办公室里的人被吓了一跳,就连张子牧都从队长办公室里走了出来,见孙亮一张小脸都发白了,立刻说道:“孙亮,你今天晚上不许加班了,回去睡觉去!”
“队长,我真没什么事啊!”孙亮一听这话立刻急了。
“孙亮!”张子牧的脸上满是严肃,“你要记住一点,刑警队不是只有你一个人,破案是需要所有人的努力,而不是你一个人的牺牲,破案很重要,但是身体的健康同样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