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他的视角来说,就是你不要他了。”余长乐摊手:“他这四年并不开心,很多苦楚无处诉说,但是他心里是认了的,觉得是他自找的怨不得别人,结果前段时间忽然得知真相,告诉他原来他根本不需要过四年这样的日子,你觉得他能接受吗?”
余长乐道:“我换个比喻,假设你父亲欠了别人很多钱,导致你的工资卡被债主收走,每个月辛辛苦苦都是替父还债,自己明明能力优异却每个月只能有五百块低保生活,就这样熬过了好几年,熬到本来可以和你结婚的人都受不了了离你而去的时候你忽然发现是你父亲联合别人骗你工资去给你弟弟买房,你能接受吗?”
尉迟炤回答道:“当然不能。”
“不能就对了。”余长乐说:“央央呢,嘴上不说,实则心里很在意自己那段生活,他觉得自己和你已经不是一路人了,你应该拥有一个干净体贴漂亮温柔一心一意的伴侣,但日子还得过,大腿还得抱,于是把对付袁骜、时彦青那套也用在了你身上,嘴甜和你服个软,手贱摸你两下,反正你已经不要他了,临时讨好一拍两散他最不容易受伤,换言之,这种做派是他的保护伞。”
“现在他忽然对你态度好转了,也是一样的道,这种做派可以让他没心没肺,嘴里喊着哥哥真好实际上谁都不在乎,不在乎就不会受伤,是一种潜意识里的自我保护。他和你重逢后你对他并不好,他承受不了再一次的打击,所以思维会优先做出保护他的选择,让他拒绝对你袒露真性情。”
静静地听余长乐毫不婉转地说完这些,尉迟炤连呼吸都在抽痛,余长乐说了这么多,无非想表达一个中心思想——他的央央不要他了。
第49章 十七岁就不是处男了吗
从余长乐的帐篷里出来后,盛殊和尉迟炤坐在篝火旁心思各异。
盛殊自认为是个光明磊落的人,但刚才听到余长乐说师央已经放弃尉迟炤了的时候还是莫名其妙雀跃了一下,忍不住开始反思自己究竟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反应。
他为什么听到师央不喜欢某个人的时候会这么高兴呢?虽然说尉迟兄有时候确实有点过分,不过他是央央的初恋,是和他在一起最久的人,也许两个人和好是最好的选择不,也许央央可以尝试一下新的男朋友啊,谁说新男朋友一定不如旧的?只要用心爱护他,了解他的习惯喜好不也就是磨合几个月的事情吗?就比如自己,现在已经非常了解等等?
盛殊被自己的想法惊得腾地站了起来,他、他要勇当第三者了吗???
尉迟炤已经顾不得盛殊为什么忽然一下子站起来了,经过一天的跋涉和寄生蘑菇的事故,他的身体已经很疲惫,可帐篷的密闭空间让他觉得窒息,只有坐在旷野边望着师央和时彦青的帐篷时才不那么喘不上气,
他不知道师央和时彦青在里面做什么,休息了没有,以前只要一想起师央和别的男人在一起他就嫉恨如仇,恨不能亲自给这对狗男男一顿教训;但现在想到他和时彦青住一间帐篷反而觉得心酸,师央没心没肺的表象是伪装出来的,和时彦青捆绑在一起也不是自愿的,是他为了救自己而向时彦青做出的妥协,可最后连句谢谢都没等来,自己就狠狠给了他刻骨铭心的一刀。
他伤师央太深了,不信任、不挽留、纵容别人欺侮师央方方面面,桩桩件件,多到让他狠狠抽了自己一个巴掌才勉强冷静下来。
离开余长乐那边之前,余长乐见他失魂落魄的样子还是心软了,善意建议他接下来以平常心对待师央,不要刻意道歉弥补给师央压力,也不要去疯狂追求令他为难,师央已经放弃他了,想要师央回头,三言两语的道歉远不能起效,现在师央只对盛殊不虚与委蛇,尉迟炤若是硬要横插一脚吃飞醋,只会起反效果。
深吸一口气平复心情,尉迟炤认为余长乐说的也有一定道,师央的性格要强而且倔犟,此时硬凑到他面前痛哭流涕认错求原谅又没有实质性行动只会惹他反感,还不如和盛殊打好关系,蹭着盛殊的光和央央多说几句话。
自己只能忍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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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林的深夜不像想象中的一样血腥热闹,这里的巨型生物似乎都是日间生物,林间反而寂静安宁,值班的异能者们只击杀了几波丧尸潮中的丧尸和变异老鼠,除此之外甚至没有人呼叫救援,大家难得睡了个安稳觉,再醒来时炊事员已经在煮早餐了,淡淡的馒头清香弥漫在营地上空。
余长乐昨天晚上接待了七八个来寻求心疏导的异能者,直到凌晨才睡,醒来的时候外面已经吃得热火朝天了。
在这种任务里,异能者们只有在早上这顿才能吃上热乎的,因为大家吃完就会出发离开,食物香味造成的危险很小,中午和傍晚则未必能有机会吃上粮食,所有人都养成了大早上饱餐一顿的习惯,师央也混在人群中埋头猛吃。
“长乐!快来!”他看见朝余长乐招招手:“再不过来肉都被抢完了!”
严智文哗啦啦地扒饭,嘴里米饭乱喷地说道:“妈的,昨天晚上那军粮可噎死我了,老夏!再给我一碗粥!”
罗杰尔给师央碗里夹了一筷子肉:“大明星你多吃点,昨天我不是跟你过不去,我就是气不过那个姓时的没事找老大的茬。”
师央笑眯眯地道:“没事啊,我懂的。”
一群人你争我抢,等余长乐在师央身边坐下时,锅里就剩几个馒头了,配菜里面的肉和蔬菜都已经风卷残云,就剩下点渣渣了。
余长乐付出的体力劳动不多,对吃也没那么高的要求,就在他挑挑拣拣准备垫吧两口的时候,袁骜的声音从身后响起,一罐新开封的午餐肉递到了两人面前。
“吃点肉吧。”
余长乐不想接这份肉,蹙着眉头啃了口馒头没说话,但袁骜坚持不走,师央见二人僵持在那里便开口解围道:“哇,我最喜欢吃午餐肉啦,谢谢袁骜哥哥。”
说着把午餐肉接了过来,用小刀切成一块一块的准备分给余长乐。
袁骜笑了笑:“是吧,我记得你很喜欢吃这个的,这份都给你们,记得吃完。”
说话间,他的眼神不住地看向余长乐,但下一秒余长乐却冷冷道:“不好意思,我不吃午餐肉的。”
说完用手里的馒头蘸了蘸菜汤,又啃了一口,半分眼神都没给那份香喷喷的午餐肉。
师央和袁骜都尬住了,面面相觑不知道说什么,也不知道手里切好的那份午餐肉要不要递出去。
许是觉得自己有点矫情,余长乐对师央言简意赅地解释道:“我不喜欢吃零食和罐头这类东西,平时有时间都会自己新鲜现煮,抱歉,其实现在这种生活条件我不应该挑剔的。”
师央立刻顺着台阶往下走:“没事的呢,那我吃不完就留着中午再吃,一会儿拿出来馋死成格勒图。”
余长乐唔了一声,继续用手里的馒头蘸菜汤果腹,袁骜垂着眼睛看不清他的表情,踟蹰半晌后站了起来说道:“我知道了,以后记住了,下次给你带新鲜的。”
他的语气几乎是有些低声下气了,师央从未见过这样的袁骜,惊到手里的馒头差点喂了草丛。
余长乐慢条斯地嚼着馒头,眼神望着丛林远处投射进来的阳光,不动声色地磨了磨牙。
他怎么可能不吃午餐肉呢?在末世,午餐肉已经成了奢侈品,在混乱地区,一罐肉甚至可以买一个苦命女人好几夜了。他依稀记得末世之前自己也是喜欢吃这个食品的,毛血旺、冒菜、涮火锅都缺不了午餐肉,袁骜家里的橱柜里也有各式各样的午餐肉,他一度以为袁骜喜欢吃这种罐头食品,还觉得十分新奇。
但后来有一次,住家阿姨告诉他柜子里那些来自全球各地的昂贵午餐肉罐头并不是因为袁骜喜欢吃才买的,而是袁骜的前男友喜欢吃,他前男友是个艺人,为了优质皮肤和体重管,总是被经纪人抓着不让吃高热量食物和零食,但他又特别喜欢午餐肉,所以袁骜特地从全球各地搜罗各种午餐肉给他开小灶解馋,而袁骜本人更喜欢吃新鲜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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