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楷之手揣进兜,做好准备掏钱。
别的灵魂大抵都没有戚然那样的厚脸皮,桌边魂来魂往,桌上的东西却丝毫没动,连周楷之的金元宝都没人拿,戚然大摇大摆走到桌旁,看也不看两边,直接把剩下的糯米糕包圆了。
他不知从哪顺了个防油纸,把糕点放在里面,正要封口,突然有人大喊一声——
“就是他!”
戚然做贼心虚,手一抖吓掉了两块,他头也不敢回,拉着周楷之就跑。
他根本没有看上去那样胆肥,事实上在此之前,他从没做过这种事,他一遵纪守法好公民,谁知怎么到了醴城就又打架骂人又偷鸡摸狗的。
还不是都怪周人渣!
他拉着周楷之跑了好久,直到跑进一片家属区,周围终于安静下来,他才停下,手撑着膝盖猛喘,瞥到被自己一直捏着的防油纸,他才直起身去看周楷之。
周楷之平时安静如鸡,哪受得了这样激烈的运动,他靠在墙壁上小而急促地喘气,脸上一阵红一阵白。
戚然忽然想到他有心脏病,往前一步想看看他怎么样,又想到他们已经没了命,总不会再死一次,伸到一半的手遂又放下,低头喘他自己的。
“我……不是太能跑……”周楷之还没缓过劲儿,断断续续地说,“小时候不敢……长大了……也没练过,所以……”
“行行知道了。”戚然逆反情绪上来,听不得一点赖话。
周楷之又平复了一会儿,耐心道:“我没有怪你的意思,就是——”
戚然把他护了一路的纸包扔向周楷之:“不吃了!齁甜的!”说完自顾自走了。
周楷之看着那纸包,封口处已经被戚然捏得皱皱巴巴,微敞着,露出里面雪白的糕体,周楷之凑近了,闻到浓浓的糯米香气。
他拿出一块咬上一口,过高的甜度一般人恐怕受不了,但他却觉得好吃。
他忽然间明白了什么。
他把手里的半块一口全塞进了嘴里,纸包里的,却怎么也不舍得吃了。
戚然气呼呼地走了老远,边走边对周人渣进行唾骂,虽然他知道周楷之很无辜,但自己岂不是更无辜?
好心当成驴肝肺!
他走着走着,忽然站住不动了。
他发现自己鬼使神差地,竟然走到了自己在省城的家。
还是那个熟悉的楼,外墙都斑驳掉了,单元门糊满了小广告,楼道比夜晚还黑,声控灯需要用力跺脚才能亮。
他抬起头,看见三层朝外的那扇窗户,黑漆漆的,借着不怎么亮的路灯光,他看见阳台上空空的,那里本该挂着他的衣服。
是小雨替他收起来了吗?
这是他住了七年的房子,刚租的时候他觉得贵,房东好心让他欠着,什么时候有钱什么时候补上,他因此更卖力工作。后来逐渐好起来,他也有了些存款,房租还是那么些,人却多了一个。
刁小雨来了之后,屋子里像是多了分生活气,无论多晚回家,他们都能彼此说说话,他们一同在这栋房子里过了三个年,无数个节日,成了对方生命里最重要的朋友。
正想着,楼道里传来一阵响动,戚然望过去,看见两个人影大包小裹地出来,正是他的朋友刁小雨,和那天帮着刁小雨挖自己遗物的男人。
两人提着的袋子鼓鼓的,那男人手上不稳,不小心弄撒了一些,掉出不少金元宝,刁小雨说着我来,妥帖地放好自己的袋子,蹲下身去捡。
那男人就垂首看着,忽然,朝戚然所在的方向看了过来。
戚然和他对上目光,心猛提到嗓子眼。
这人竟然能看见他?
他紧紧盯着对方,只见男人目光又射向他身后,对他身后比划了一个他看不懂的手势。
他连忙回头,看见周楷之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他的身后,对那个男人点了点头。
刁小雨很快整理好了一切,男人重新接过袋子,陪刁小雨走了,戚然震惊地问周楷之:“他能看见我们?”
周楷之嗯了一声,走到他身边说:“他是简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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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改了,一周五更啦
第三十八章 黎明之前
戚然听见这个名字,顿时瞪大了眼睛。
简黎明?
是他认识的那个简黎明吗?
在他印象中,简黎明还只是个跟在他屁股后面的小屁孩,现在竟然长这么大了,而且有种超越年龄的成熟感,以至于自己头七那天压根没认出来他!
他怎么会在这?他怎么认识小雨的?
他能看见自己吗?
周楷之又是怎么认识他的?
戚然有太多疑问,卡得脑子转不过来,周楷之主动开口,替他补全了那些错过的故事。
简黎明一出生就被算命先生看过,说这孩子能通阴阳,以后绝对有出息,简黎明的父母深信不疑,为了让简黎明替他俩挣大钱,就到处给他找门子,正巧村里的一位老师傅有意收徒,他们就把尚在襁褓中的简黎明送了过去。
可惜事与愿违,老师傅已经先一步收了一名姓丰的关门弟子。无缘启蒙,简黎明的父母只好暂时作罢,打算把孩子养大些再另求门路,简黎明也因此有了一个安稳的童年。
那时他的天赋还没开,每天正常地上学放学,跟着戚然调皮捣蛋,他长得小,发育也晚,虽然就比戚然小两岁,但戚然总是习惯多照顾他一些。
简黎明七岁时,他的父母进城去打工,把他托付给学校老师看顾,他们每年只回来一两次,回来后还总问儿子能不能看见什么,简黎明小时候不懂,长大后才知道,父母还做着那个发大财的梦。
在他十四岁的某一天,他从学校翻墙逃课,刚一落地,就看见一个穿着红裙子的湿淋淋的女人,站在墙根下瞪着他。
简黎明被她发青的脸色吓昏了过去,再醒来,他就看见了丰亭。
丰亭问他想不想知道是怎么回事,简黎明心有余悸,点点头跟着丰亭回了家。丰亭跟他解释了他的特殊体质,还说可以收他为徒,让他的阴阳眼变成优势,而不是困扰。
这不正是父母所期望的吗?简黎明喜出望外。
那时候的他,以为自己是漫画里的超级英雄,是二郎神,是蜘蛛侠,武力值一直被封印,直到某个契机出现,他就能拥有超能力。现在能力恢复了,仿佛有无垠的世界等着他去改变,简黎明无知无畏,自己为自己做主,拜了丰亭为师。
他又自己做主辍了学,专心跟着师父学艺,他想快速出师,等赚了大钱,好亲自去城里把父母接回家来。
简黎明决定辍学的那一年,正是周楷之回村支教的第一年,那时的周楷之意气风发,对待教育一腔热血,他才带了简黎明半个学期,就听说他要辍学,气得他冲到丰亭家家访,誓要把这个不懂事的孩子劝返回来。
再怎么不愿意学也得把初中毕业证拿到手啊!
他对丰亭说明来意,丰亭说,你要是能劝得动他,我不拦着。
周楷之推开里屋的门,看见简黎明坐在一条木桌后面,从一本厚厚的古书中抬起头。
这不是挺爱学习的吗?
周楷之这么想着,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他先是以师长的身份教育了他,又以兄长的身份劝慰他。简黎明年纪不大,甚至比他真实的年龄看上去还要小,听周楷之说话的时候,安静又认真,像是每一句话都听进去了。
周楷之洋洋洒洒说了一大堆,末了,简黎明反问了他一个问题。
“如果你会因为老师这个职业丢掉性命,你还要当吗?”
简黎明没什么表情,眼神却像藏了很多东西,乌黑乌黑的,看得周楷之有一点怯。
他下意识往简黎明看的那本书上瞟了一眼,这才想到出发前同事们跟他说的,丰师傅是什么人,他的徒弟是什么人。
但他终究是信奉科学与民主的,短暂的停顿之后,他给了简黎明一个答案。
周楷之只在简黎明那停留了十分钟就离开了,走的时候甚至没和丰亭打招呼,并且从那之后,他再也没提过简黎明这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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