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想到修翎会一直等他到回来,甚至在他吃饭的时候,默默地在一边陪着。
“我叫人联系了一个摄影师。”顾隐把勺子一斜,将汤喂进修翎口中,说道:“约好的明天中午照相。”
修翎说:“明天中午你有时间吗?相片什么时候照都行,不是必须要在你走之前,我当初就那么一说,你要是忙的话就算了。”
他当时确实是心血来潮说出的话,后来他想了想,还是等顾隐从南盛星回来再照比较好,不用把时间赶得这么紧。
没想到顾隐竟安排上了。
“这个时间还是有的。”顾隐说:“就在家里的后花园照,咱们上次歇脚的那个长椅上,你觉得行不行?”
修翎没有意见,在哪里照他都无所谓,他想了想,说:“合欢花这两天又开了一朵,咱们把合欢花也带上吧。”
“好。”顾隐拿着筷子夹了一口菜,细细地嚼了嚼,状似不经意地问:“你刚才唱的,是首什么歌?”
修翎愣了一下,片刻之后反应过来,微微有些窘迫:“是一首民谣,今天无意中听到的,觉得很好听,就跟着学了两句。”
顾隐垂下眼睛,语气中波澜不惊:“很好听。”
“是呀。”修翎说:“调子美,歌词也很棒,很长时间没听过这么好听的歌了。”
“你唱得好听。”顾隐抬起头,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只是你唱的好听。”
修翎:“……”
他屈指在alpha面前的桌上敲了敲:“别瞎说,我……我唱歌跑调,原唱才好听呢。”
他这还真不是谦虚,修翎的嗓音干净醇和,但五音不怎全,唱歌爱跑调,好在这首歌是民谣,节奏好把握,若是别的歌,他指不定唱成什么样。
当初他以“帝国水仙”的称号走红的时候,也有星探找过他,想把他介绍给唱片公司,并表示,唱歌跑调不是问题,后期有调音师,他只需要在镜头前面尽情展现那张漂亮的脸蛋即可。
修翎婉言谢绝了,他没有往娱乐圈发展的意思,更重要的是他知道自己毫无唱歌演戏的天赋,不想揽这个瓷器活而已。
顾隐笑笑没有搭话,修翎唱歌跑调他听出来的,但他觉得就算跑调,也跑得挺可爱,所以他偷偷跟唱的时候,也故意把调子改了。
吃完饭,顾隐上楼去洗澡,修翎把他第二天上班要穿的衣服拿出来,整整齐齐摆放在衣帽间前面的小沙发上。
摆好之后他站在一米开外的地方看了看,从自己衣服的口袋里掏出一枚水仙花胸针,小心翼翼地别上那件灰蓝色的大衣。
仔细看的话,这并不是平阳送他的那一枚,这枚胸针偏小,花瓣微微蜷曲着,玲珑别致,又可爱,又喜人。
在帝国,Omega之间互送胸针没有什么,但Omega送胸针给alpha,却有着特殊的含义。
——他想变成一枚胸针,永远别在alpha的胸前。
顾隐洗澡出来,就看到自己的伴侣脸色发红坐在床上,盯着身下的被子发呆。
他走过去把人抱住,将人塞进了被子里。
***
第二天早上两个人一起起床,顾隐换好衣服,微微低头,发现了胸前那个装饰,还没来得及问,修翎抢先一步说:“你这件衣服的颜色太沉闷了,所以我就别上了……别上了个小玩意,这样看起来气色会更好一点。”
顾隐摸着那枚胸针笑了笑,湛蓝色眼睛中如有水波流动。
他早上按时去上班,中午十一点多又回了家。
修翎很早就趴在窗口,一边看书一边等顾隐,见他从飞行器下来,后面跟着又走出了一个人。
那是个人高马大的beta,身上背着一个黑包,一边走,一边跟顾隐询问着什么。
顾隐走进客厅,他没跟着进去,只是站在草坪前的小池塘处,看着里面几条摇头摆尾的小金鱼。
“这是之前约好的摄影师。”顾隐说:“一会他给咱们拍照。”
修翎嗯了一声,他怕耽搁顾隐太多时间,提前就已经换好了衣服。他听说照相的时候,浅颜色的衣服出来的效果会好一点,于是穿了一件偏藕荷色的长袍,把长发用银色发带绑起来,整个人清清爽爽,映衬着那张白净隽秀的脸蛋,果然和玉做的一样。
顾隐晃了晃神。
“你还要换衣服吗?”修翎问。
顾隐摇了摇头,身上这套衣服是修翎帮他选的,他不想换下来。
修翎从花架上捧起那一瓶合欢花,笑道:“走吧。”
第44章
摄影师姓刘, 叫刘森,跟程亦先从小一块长大的,两家门对着门。他人长得又高又大,相貌粗犷, 嘴角微微下撇, 乍一看十分不近人情。
修翎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体型的beta, 禁不住多看了两眼。
刘森虽生了一副小胡同里带人打群架的大哥模样,其实是个艺术家, 挺有浪漫情怀, 成年后就一个人去星际旅行,采风,顺便寻找灵感。十年间他去了不少国家, 还出了两本摄影集。
他这次是回第三星祭祖,本来打算呆两天就走,没想着接活。昨天中午正补觉呢,程亦先疯狂地给他发去了视频邀请。
刘森接了, 一问,是请他给顾隐拍全家福。
刘森这个人,沉默寡言、个性孤傲,从小就不太合群, 长大后越发喜欢针砭时弊,看不起上流社会那些所谓的政客名人,听说是给顾隐服务,先有了几分不乐意。
顾隐虽然没有官职,但这些年一直为临时政府办事, 暗中操纵着第三星的经济和军事力量,是个杀人不见血的狠角色。
在刘森眼里, 他比那些冠冕堂皇的政客强,强一厘米出头吧,顾隐太强悍,强悍到他不愿意跟顾隐打交道。
跟不愿意跟政客打交道不同,他只是单纯地畏惧顾隐,听到这个名字就会联想到杀戮的那种畏惧。
在这一点上刘森很佩服程亦先,那小子人长得瘦瘦弱弱的,手不能提肩不能扛,风稍微大点能把他吹着打个旋,最主要的是精神力等级也低得要命。就这么个人,居然能在顾隐身边呆这么久,而且还能和顾隐相处地如同朋友,刘森十分的不可思议。
程亦先了解他这位童年挚友的脾气,见他一结巴,立即把准备的一肚子话全倒了出来。
他从两人同一天在医院出生说起,说到一起去幼儿园上学的往事,说到刘森逃课他帮忙打掩护,又说到刘森在他们家住过一段时间,两人还有过同室共眠之谊……
到后来硬生生把刘森说掉了几滴泪。
既然有这么天崩地裂的友情,刘森再拒绝,就显得太不近人情。于是这个大个子抹了把脸,说:“就这一次啊,以后再有这种事可别再找我。”
程亦先笑嘻嘻应了,还特意嘱咐他,那位新晋的顾夫人是个少见的大美人,让他在顾夫人面前注意一下仪态。
刘森没往心里去,他对Omega没有感觉,对alpha和beta更没感觉,他怀疑自己可能是性冷淡。
后花园里十分僻静,两棵花树上架着一架秋千,再往里走就是几条纵横蜿蜒的小路,路边长满萋萋芳草,偶尔点缀着一两丛合欢花。
顾隐和修翎挽着手穿过小石子路,刘森背着设备跟在后面,从他这个角度看过去,正清楚地看到两人的背影,一个高昂挺拔,一个清瘦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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