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取男主宝贝的一百种方法(26)
“看到中间有个孔没有?把钥匙放上去。”
根据容奚的指示,百里煜扯掉石壁上的藤萝,摸索着寻找,很快在石壁的中间发现一个凹洞,大小和木盒中的鹅卵石一般。
百里煜半是惊讶半是猜疑地将手中鹅卵石放入那处凹洞,刚放进去,地下忽然传来闷闷的声响,好像山体里面有什么沉重的东西在运作。
石壁上方忽然出现一个圆形的黑色阵法,以鹅卵石为中心旋转,伴随着轰隆隆的声音,石壁后退,露出一个黑漆漆的山洞。
只在话本里听过此类情节的百里煜目瞪口呆。
容奚看他表情便知道他在想什么,暗骂一声土包子,道:“进去吧。”
百里煜回过神,迈步走进洞穴里。
刚走进甬道,石壁上的影灯一盏盏点亮,照亮了洞府里的一切。沿着走道往前一段距离,视野忽然开阔,前方出现了一个类似于大厅的地方,里面有桌椅床铺,旁边还有一些木架,木架上装着许多书本,桌子上堆着小山似的灵石。百里煜乍然看到那堆灵石,眼睛有些花——身为穷鬼的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灵石!
“那堆灵石是之前魔修留下的,后来我补了一些,你想用就拿。”容奚依旧对百里煜的穷酸耿耿于怀。
百里煜有些吃惊,“我可以任意拿?”
“废话!”容奚不耐烦道,“这点东西我还不放在眼里。”
百里煜摸摸鼻子。
得,他算知道这位爷是个大款。
他羡慕惊讶的同时,心也暖暖的,再有钱的人也不大可能将那么多灵石给别人用,前辈看着凶,其实对我很好呢。
他想着想着,嘴角忍不住上翘。
百里煜在那边自我感动,容奚的内心却没有多少波动。这个世界用灵石做流通货币的原因是灵石是一种资源,普通人当做货币,修真者不止当货币,更可以吸收其中蕴含的灵力提升修为。
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现在修真界的几个大宗,哪个不是背靠盛产灵石的灵脉?
收集灵石是每个修真者都要做的事,下品灵石灵力薄弱,且属性不分,吸收起来不大合算。中品灵石的纯度高一些,上品灵石纯度更高。再上一级的便是灵石中的极品,这些灵石纯度特别高,且属性不再混杂,灵力纯净而充足,基本不再用作货币,是人人趋之若鹜的宝贝。更有些灵石除了纯净外还带有特殊的效用,那便是万里挑一的宝物,一出世便要人打破头的。
现在山洞桌子上的灵石,只有一部分上品灵石,绝大部分的中品灵石和下品灵石,看着辉煌,其实在容奚眼里和垃圾差不多。当然,若作为货币来用挺唬人。
百里煜不知其中根底,只道前辈对他很好。
他想:前辈除了偶尔耍耍脾气,真的很好。不止长得好看,修为高,懂得多,人也大方,我一定要好好修炼,帮助前辈尽快恢复神魂。
打定主意的少年无意中看到靠近墙壁的木架上堆着许多书,因长期无人打扫,木架上落满了灰。百里煜有些好奇地走过去拿起一本书,拍掉上面的灰尘翻了翻,发现那是一本描写风物的书籍。
容奚道:“那些书大多没用,那个魔修为了装学问勾引女人,搜罗了不少书籍,各方面都有涉及,你若有闲暇可以看看,权当打发时间。”
他顿了顿,又道:“床头石桌上那堆才是你该看的书,修真的方方面面都有,其中有几本还是我以前寻的,看了对你很有好处。”
百里煜恭恭敬敬道:“是。”
他放下手头的那本风物志,随手拿起旁边一本看起来很大的书本。那书很宽,看起来不像书到像本画册。百里煜擦掉封面的灰尘,对着影灯看了看,只见书的封面印着三个斗大的隶字——《销魂图》。
《销魂图》?
什么东西?
怀着疑问的百里煜翻开一看,脸刷地从耳朵尖红到脖子根。
洁白的纸张上,一对男女衣衫半退,相互纠缠,神情十分陶醉,如登极乐。
百里煜啪地一声合上书,面红耳赤地将书本放回书架,由于太过慌乱,竟然将木架上的几本书撞了下来,溅起不少灰尘。也不知是因为慌乱还是被灰尘呛的,少年咳嗽两声,慌忙弯腰去捡,脸蛋红得如同煮熟的虾子。
容奚在他胸口冷眼瞧着,觉得这小鬼反应也太嫩了些,亏他还带着他转了几天江丰镇,去花楼里喝茶听戏,结果一点长进都没有,遂耻笑道:“那魔修十分好色,这里面有不少那方面的私藏,你若有兴趣也可以研究研究……”
说到后面顿住。
说起来,他一直想让百里煜再那啥一次,看看残魂灵力逸散是否和元阳泄露有关,如今看到这本画册,容奚心中忽然有了主意。
“小鬼。”他扬声到。
“前辈。”
容奚思考片刻,想着不能操之过急,得循序渐进,到了嘴边的话转了个弯儿,变成了“今天把屋子打扫了好好休息,从明日起开始修炼”。
“是!”百里煜慌忙答到。
随后他便在容奚的指挥下去拿清扫工具打扫房间,结果发现扫帚因着被浸湿已经腐烂。
容奚:“……”
百里煜说:“前辈放心,我以前在村里帮张大爷做过扫帚。”
放话后便出了山洞,在地上选择高高的蒿草,再用之前从石壁上扯下来的藤萝细细密密地扎好,很快便做好了一把扫帚。然后百里煜拿着新做好的扫帚进屋仔细打扫,手脚麻利,一看便是做过许多次。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
容奚想:穷酸归穷酸,做事还行。
“嗯,不错。”容奚难得夸奖。
百里煜听到夸奖,就像小学生得到老师肯定一样激动,笑得漏出两颗虎牙。
“咕噜噜……”
一阵奇怪的声音打破寂静。
百里煜有些尴尬。
容奚了然,“去右边的山洞,里面应该存了几个雪参,拿来吃了吧。”
百里煜说:“哦。”
然后颠颠地跑到不远处的一个小山洞里拉出一个麻袋,里面装着像是红薯一样的东西,长得白白胖胖,透着一股沁人的香气。
若是有其他识货的人在场,估计会大吃一惊,雪参是难得的灵物,价值珍贵,一般人拿着当药用,且不敢大肆浪费。这一麻袋的雪参,若是放在药铺里估计得卖上万块下品灵石。
百里煜早上出门打了一架,之后找洞府,又打扫房间,差不多一天没吃东西,闻到雪参的香味便有些受不了,伸手拿起一个问容奚,“前辈,这个雪参该怎么吃啊?”
容奚翻了个白眼,“吃过红薯地瓜吗?”
“吃过。”
“就那样吃。”
“哦。”
百里煜不疑有他,拿着雪参想找水洗洗,结果发现山洞里没水,干脆直接用衣服擦干净便开啃。
容奚:“……”
他实在受不了百里煜的不优雅,本来他不想管,可一想到以后还有很长时间得和此人呆在一起,他便有些受不了,他总不能一直忍受某人的不讲清洁、土里土气、寒酸吧!
遂怒道:“洗了再吃!”
百里煜已经将雪参的头咬掉,闻言啊了一声,无辜道:“可是,山洞里没水啊。”
“出去!山洞旁边应该有水。”容奚气哼哼地说。
百里煜肚子饿极了,恨不得三下五除二将雪参吞下去,但是前辈生气了,他便忍下来,快速离开山洞,在容奚的指点下绕过几棵树,发现了一口山泉。在山泉下方还有一个水潭,澄澈的水流从泉里涌出来,泉口装不下了便沿着泉边石路漫出去,落入下方的水潭里。想来那水潭便是山泉漫出来的水日积月累形成的。
百里煜蹲在泉边将雪参洗干净,咔嚓咔嚓嚼得蹦脆香。
这叫雪参的东西太好吃了,甜津津的,肉很嫩很滑,还带了点淡淡的酸味,汁水也酸酸甜甜,一口咬下去,浓郁的清香充斥鼻尖,让人心旷神怡。
他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容奚看他吃得香,忍不住吸了吸口水(如果他有)。
容奚没啥爱好,唯一在美食上有点追求,那麻袋雪参是他当初的收藏品,偶尔拿来享用的,可现在他没了身体,吃不了,只能便宜百里煜那小子。
第33章 第 33 章
百里煜吃掉雪参,明明只是一个地瓜的大小,吃下去之后竟然觉得十分饱胀,要知道他的食量很大,吃十个大馒头都不带歇的。吃下后一股温热的感觉蔓延到四肢百骸,更有耳聪目明之感,丹田里的灵气似乎也增加了一些。
“饱了没有?”容奚吃不下东西,有些嫉妒地问道。饭桶果然是饭桶,居然一顿就吃掉他一个雪参,心疼死他了。
百里煜摸摸肚子,说:“饱了。”
遂露出两颗虎牙好奇地问道:“前辈,这个雪参到底是什么东西,好管饱啊。一个就够我吃了,若是外面的人都种雪参,大家都不会挨饿……”
荒谬!
容奚听着他天真的语言,又生气又好笑,冷冷道:“雪参在极寒之地才可生长,你刚才吃掉的那个,起码得长十个年头。”
百里煜:“……”
乡下来的土包子张大嘴,震惊无比。
片刻后有些不知所措道:“前辈用不着给我吃那么好的,我、我吃馒头包子就好,我……我是粗人,用不着吃那么好的……”
他是真心觉得肚子管饱就好,山村里条件太差,能吃饱就不错了,没有挑食的余地。百里煜被容奚逼着在江丰镇里游玩了几天,吃了人间美味,可他骨子里不是贪图享乐之人,甚至隐隐觉得自己配不上那样的富贵荣华。
听说雪参那么贵重,百里煜心里十分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