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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小饭馆(228)

作者:媚骨 时间:2019-04-10 18:51:19 标签:重生 随身空间

  ,李弼年倒是还是喜欢一个人住在外头。后来他自己请了个阿姨负责给他做饭还有定时为他收拾房子,不过年前年后他不是回家去吃饭就是在外头和朋友们应酬,所以也没有怎么回去过自己住的地方吃过饭。
  林凛倒是可以想象地到李弼年一个人在外头住会遇到的事,就说道,“不着急,慢慢来,生活上一些事情以后慢慢地就习惯了。你们就是被家里照顾地太好了,所以才什么都不会做。”
  “是有那么些儿。”李弼年也承认这个问题,笑了笑说道。
  他们后面又说到了店里的事,还有西郊那边,西郊那边的没有这么快能提上日程,这后面还要计划。看着时间差不多了,知道明早林凛一早就要去坐飞机,所以李弼年就起了身说是回去了,还说了明早开车过来送他去机场
  林凜也没有拒绝,早上那会儿是不好打车,就应下了,“那行,就麻烦你明早跑过来了。我准备好早餐,那你过来我这儿吃早餐吧,完了咱们再去机场。”
  然后他把大概的时间告诉李弼年,李弼年说没有问题。
  林凜带着两只猫出了门,送了李弼年去乘坐电梯。
  正好电梯上来,一个戴着宽大眼镜的青年从里面出来,看到他们的时候愣了愣,显然是没想到电梯外有人在等电梯。对方看过来的时候,林凛向对方微笑着点了点头,青年也对他露出一个腼腆害羞的笑,就从他们身侧走过了。
  “路上开车小心点,明早见。”
  “明早见。”
  李弼年进了电梯下去了,他对电梯里的人挥挥手,电梯门就关上了。
  原来青年就住在他的对面,但是林凜在这里住了半年,却是第一次遇到对方。
  林凛带着两只猫往屋里回去,也没有想那么多。
  城市里居住不像是在农村里那样,你来我家串个门,我去你家走一走。在这里基本上是各自地关起门来过各自的生活,能碰见的机会都不多,所以这么一想,他又觉得在这里住了大半年才第一次见到邻居也没什么好奇怪的了。
  第二天一早李弼年就开了车过来他这里。
  林凜已经做好早餐了,小李也在他这里,他们三个一起吃了早饭后李弼年就开车送他们到机场去。好在最近这段时间城里走了很多人,路上的车子塞地不是那么地厉害,他们提前出来,在预计的时间里他们就到了机场,时间还提起那了一点。
  “阿年,谢谢你了啊。”林凛道谢道。
  “不客气的,小事儿。你回去路上小心,顺利。”李弼年帮林凜拿了行礼下来,这里不好停车,他就没有送他进去了。
  两个人挥挥手,林凛就拉着行李带着小李哥往里面进去了。
  


第279章 何必在意
  飞机回到崇明,林凛开的店里的面包车回去。
  车子是店里买来送货用的,过年大家都回去了还没有过来,这边要等正月十一后才正式开门做生意。店里就留了一份备用钥匙在,他拿了备用钥匙开了车,自己开车回去就省了中间转车的麻烦,回去也会较快一点。
  在傍晚时分他们就回到了赵家沟子,他姥爷家。
  屋子里的人听到外头车子到的声音,林小浩就往里面跑了出来,边跑边大喊“哥哥,哥哥一”
  林凜一下车就接住了扑过来的小犊子,扑来的小犊子嗷嗷地喊着哥哥,他应了一声,两手吃力地把小崽子抱起来,再过两年他都要抱不动这小子了
  “姥爷。”见到后面跟着出来的姥爷,林凛笑着喊了一声。
  “嗯,孙回来了啊。”姥爷见到回来的大孙儿,脸上有着笑意。
  “好了,下来了,别跟哥哥撒娇,去帮忙提东西进去。”林凜拍了一把小兔崽子的屁股,让他下来了。看来在姥爷家养地是极好,非但没有轻,抱起来还重了一点。
  林小浩在哥哥的怀里下来,寸步不离地跟在哥哥的后面,就怕他哥又撇下他走了似的。
  他们一起拿了东西到屋里头去,林凛让小李哥回家去,知道他出门这么久才回来是想家里人了。他们带回来不少的东西,林凛捡了一份出来让小李拿回家去,小李忙地说不用。
  “拿着拿着,别推来推去的,不然一会儿我还得给你送过去。”
  小李嘿嘿地笑着,有些不好意思,还是拿了。跟孙老先生告了一声,就提着他的东西往家里回去了。
  “这孩子,回来一趟就买这么多东西回来。”姥爷看到搬到屋子里的东西是直摇头。
  “哈哈也没买什么,朋友那里送了些来,人家的心意我又不好意思不收不是?就都给带回来了。想着这冬天过了就开春了,我给你买了两身衣服回来”
  锅里煮好了饭等着他回来,姥爷知道他要回来了连晚饭都没有吃。“放着一会再收拾,咱们先去吃饭。”带回来的东西就扔在客厅里,林凜也不收拾了。
  知道姥爷和小孩等他等到这个时候,肚子也是饿了。
  不管出去多远,家里有亲人做好了晚饭等着你回来的那种感觉,心里都是十分地温暖的。
  年前姥爷请人来装了暖气,这会儿屋子里开了暖气很暖和。
  厨房里的饭和菜都在蒸笼里热着,林凜出去端了回来,摆在客厅里的桌子上,爷孙仨个围着桌子坐着吃饭。知道孙儿回来,姥爷还杀了一只大公鸡,煮了一大盘,小孙儿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拿着一只大鸡腿大口地吃地满嘴都是油。
  那边小李回到家里,父母媳妇和孩子们都围着他,孩子们看到爸爸带回来的零嘴儿都是笑开了花,一个争抢着要吃。
  “别急别急,都有份儿。”李家媳妇拿着给几个孩子一人抓了一把糖,几个孩子拿着吃,吃着手里的还想着袋子的。
  大娘见到去了城里几个月回来的儿子变化这么大,摸了一把眼角,儿子在她跟前的时候还是个孩子,一离开没多久回来感觉就长大像个大人了似的
  “没吃饭吧,娘去给你把饭热一热。”
  “娘,我去吧,你坐这儿。”
  勤奋的媳妇儿见娘去干活,忙地抢着去干。
  那家也是欢欢喜喜地一家人在一起,父子俩个喝上一杯小酒。回家的小李说着城里的繁华,阿娘和媳妇儿一脸认真地在听着,几个孩子吃着糖,想着城里很多吃的,说着他们长大后也要去城里头。
  第二天赵家沟子里的人就知道了孙老先生那上了大学的孙子开了车子回来的,还带着李家的小李去了城里过好日子,回来的小李都是大包小包的东西提回来,知道的不无羡慕。
  这些人不敢去孙老先生那里,都是上了李家的门。
  话说了两句,李大娘也察觉出这些人到来的意思了,脸上的笑容就淡了。她虽没读过书,可这做人的道理她还是懂的。人林凜看上了他们家小林是他们的幸运,这要给捎上你们家亲儿父子的是个什么事儿,这事她哪里能答应?
  “这些事你可别答应。”等人走了,老李的脸拉了下来,在他媳妇儿的耳边说道。
  “我晓得。”李大娘也不是个傻的,谁不是为了自家打算。
  这一天林凛开了车,带着林小浩回去林家村了。
  他原也不想做地这么醒目,不过他这又不是偷不是抢别人的,所以也没有什么不能见人的,就大方地开着车子回去。家里他三婶都帮他把屋子打扫地干干净净的,门上的对联门神都是贴的新的,想来都是他三婶家里帮他贴的。
  他们现在一年到头也就回来个一两趟这边,回来也是在他姥爷那儿住地多,家里的房子一直都是没人住。
  回来他们就先上了山去祭拜他的父母亲,下了山林凛才带着林小浩往他三婶家过去一趟。
  三婶见到回来的俩个孩子,欢喜地拉着俩个孩子往屋里进去,瞧着这俩孩子,“哎呀,才一眨眼地你们兄弟俩都这么大了啊,三婶都要认不出你们来了》”
  这才多久的时间啊,这俩个孩子一个塞一个地个头都这么高了。
  正好王猛也回来家里过年,兄弟俩个也是许久没见过面了。王猛拍了一把林凛,哈哈大笑,说道,“才多久没见啊,你这小子长地比我都要高了。
  他上了大学后就不长个子了,身材是越来越壮实,吃地也多。大学的馒头又大又便宜,他一顿就能能吃上四五个,不过吃再多也不长个子了。
  “小时候咱们几个里就你最瘦最小,没想到这会儿长地比我们都高。”
  王猛想起小的那会儿大家一起去上学,下雨的时候他还背林凛踏过漫了水的
  河。
  这几年林凛的变化是非常地大的,他的样貌自不必说的,小时候长地就是极好,只不过小时候个子瘦瘦小小的,沉默寡言也很少笑,看起来像个小姑娘似的。现在个子一下子拔高了这么多,五官长开了,是俊秀非常,身上带着读书人的书卷气和城里人的气息,和他们这些乡下的泥土子完全是不一样的。
  就这么站在林凛的身边,王猛都有点自行惭愧。同样是去上大学,他怎么地就一点都没有沾上城里人的气息呢?这可真的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他们到屋子里坐,他三叔也在家里,还有王猛的弟妹们,大家打过招呼
  “我一直都在忙,也没个时间回来。”林凍又说了家里那边一直都是三婶在帮忙打扫,他回来了家里都是打扫地干干净净的,“要不是有三婶您帮忙看着家,有空没空还帮着打扫打扫,我们回来怕是堆地满满的灰尘没法进去。”
  所以在这个事上他是非常地感谢他三婶的,他这一回来也没有赶着去谁家,就先来的他三婶这里。
  “诶,别这么地说,三婶也没给你做什么,就打扫个屋子,动动手的事儿。”王猛妈被夸地都不好意思了。她又是说起了他们家大妹,大妹今年跟着她交的男朋友到对方家里去过年,顺便地见见那边的父母。
  说到这事王猛妈的心里有点忐忑。
  王招娣和王兴在一起交往了几年,俩个年轻人是情投意合,也有意思进一步地发展,所以王兴就提出了过年带王招娣回老家去见父母。王猛妈是见过那个孩子的,她的心里是不太想女儿嫁到那么远的地方去,所以说到了这个事,她也表现出这么个意思。
  “哦,这个事啊,我是知道的,大妹也跟我提过的。”提起这个事,林凛就说道,“王兴这个人性格好,比同龄的人都要成熟稳重,也没什么不良的嗜好,是个有责任的人。大妹要是和他在一起,这以后的日子肯定会是个好的。”
  王兴这个人,他对王兴这个人一直都是比较看好的,王兴这些年也是帮了他比较多。以后崇明这边都是交给王家兄弟俩去做地多,他们俩个人现在不仅仅是他的员工,也是他的合伙人。
  “至于三婶您担心的,并不是什么问题,等以后他们结了婚在市里买了房子,小孩都是在那边读书,你要去看大妹还是大妹他们要回来家里看你,都是一趟车的事而已。”所以也不存在什么女儿嫁地远的事,最主要的是嫁对了人。要是王大妹和王兴在一起,林凛还是很赞同这个事的,想起上一次他见过的那个被生活磨砺地麻木的女人,还不如嫁给王兴来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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