扔了妹妹所有耽美本子和漫画后(215)
李耀看了他一会儿后,顿了顿,让初唐拿了一样东西过来,给郑之南脸上粘了个长着毛的金钱痣才算完事儿。
出了王府后,李耀先带着郑之南在东街逛了逛,随后带着他去了一家颇为热闹富丽的酒楼内。
到酒楼后上二楼的雅间,郑之南手里拿着李耀给他买的吃的玩的,整个人兴奋的脸上泛着红晕,推开门却看到雅间里已经坐了一个人,那人郑之南没见过,下意识弯下腰,不敢去看,怕是李耀的贵客,唐突了对方。
李耀看郑之南颇为拘谨的样子,让初唐关上门守在门口,他拉着郑之南坐到了男人旁边。
让郑之南坐下后,李耀对郑之南说:“这位是萧掌柜,萧逸云,之南,跟萧掌柜问好。”
郑之南依言,恭敬地起身给萧逸云行礼。
萧逸云看起来三十多,成熟英挺,目光如炬,让郑之南不敢直视,问好后郑之南便坐在一旁,规规矩矩的一动不动。
萧逸云看着郑之南垂着眼眸的侧脸,腮帮酸涩,拳头紧握,久久后才慢慢松开,发红的眼眶也恢复了正常。
他端起茶杯对郑之南说:“之南小兄弟看着十分面善,像是我的一位故人。”
郑之南听对方语气和煦,有些拘谨的状态慢慢放松了下来,抬眸看向萧逸云,腼腆的笑了笑,没有搭话,不是他故意不搭,而是不知道怎么搭,毕竟他早就没有家人了。
对于郑之南的羞赧,萧逸云并没有介意,他性格十分爽朗也很健谈,听说是经常出海的商人,能言善道,没过一会儿,就用惊险的海上故事和郑之南熟络起来。
“你说你十几岁就跟着家人出海了?”
“是的。”
“不害怕吗?”
“刚出海的时候也怕,特别是遇上风浪,吓尿过,被大哥嘲笑了好多天。”
听到这话,郑之南笑出了声,因为脑海里仿佛有了一个画面般,很是逗趣。
“那后来呢?你什么时候敢独自率着队伍出海的?”
“二十二岁时,那是我第一次带着商队出海。”说到这句,萧逸云的语气颇为怅然,像是有什么未尽之言,拿着手里的酒杯,一饮而尽。
正文 第290章 chapter 290
郑之南看着萧逸云, 猜测是不是那一次商队损失惨重,所以才会有这般神情,不好再问,怕触及更深的回忆。
吃完这顿午饭后,李耀领着郑之南和萧逸云告别,临别前萧逸云送了一份见面礼给郑之南, 是一块暖玉,刻着两条胖胖的鱼儿, 尾巴甩在浪花上,十分童趣可爱, 像是给小孩子戴的。
萧逸云说:“这块玉佩偶然所得, 并不十分贵重,希望之南小兄弟不要嫌弃。”
萧逸云毕竟是李耀的客人,不管收或不收, 郑之南都应该看李耀的神情行事,作为奴才, 他没有拒绝的权利也没有接受的权利。但郑之南的这个神情落在萧逸云的眼里,便让他的心更痛上几分。
郑之南是郑家最小的孩子,也是最得宠爱的那一个,是义父义母的老来子,是疼到骨子里的心肝, 三岁之前从未下过地, 他不仅得宠爱, 本身就是极聪明的孩子, 四岁将《千字文》倒背如流,五岁读完《幼学琼林》、《古文观止》、《千家诗》,戏文中常常称呼一个人如玉一般,萧逸云活着这么大岁数,从未见过谁当得起这“如玉”二字,只有这个小弟,粉雕玉琢,聪明伶俐,金尊玉贵,宛若观音娘娘座下仙童,郑家从上至下无一不喜,无一不爱,因为大哥性格沉稳内敛,二哥喜欢结交朋友,应酬多,嫌弃小弟太小,主要是他们事情多,不怎么陪他玩,在萧逸云没出海之前,经常陪郑之南玩的人就是萧逸云,他出海之前,小弟红着眼眶,抱着他的腿说:“易哥哥,你要快点回来陪之南玩”。
他当时还笑着说:“一定快去快回,给你带许多好玩的,等你学到了《大学》没准我就到家了。”
他揉了揉眼眶说:“娘说海上凶险,不希望你去,之南什么都不要,易哥哥要顺利的回来。”才那么大点个人,小小的,穿着湛蓝色的锦衣,嘱咐他顺利回来,虽然还是要埋怨一句他为什么要去。
他用了大半年的时间,压着货物到了西幻岛,将船上的物品销售一空,然后用了几个月的时间修整,购买西幻岛的货物,准备运送回夏国,可船还未开走,便有逃出来的郑家忠仆前来寻他,让他勿要再回夏国,一旦回去,只怕是有去无回。
“郑家被抄了,满门抄斩,女眷被充入教坊司,郑家男子六岁以上全部菜市口问斩,吾主冤啊易笙。”
萧逸云原名叫易笙,是郑家收养的义子,其实说是义子,不过是因为他的父亲和郑家家主是朋友,他父母早逝无亲无故,便被接到了郑家,他那时不过二十来岁,虽然早就随商队出过几次海,见过很多大风浪,甚至看透生与死,他从不畏死,不然也不会独自带队在海上航行,但他却无法接受待他如亲子的义父义母惨死,无法接受大哥二哥,还有最小的小弟……郑家上下几百口人,竟都落得如此下场。
尤其是想到最小的小弟,皇宫那样凶险的地方,他那般娇贵,怎么熬得住,且还要受那等酷刑。
萧逸云受不了这样的刺激,大病一场,浑浑噩噩过了一年,遣散了跟在他身边的郑家奴仆海员,在西幻岛隐姓埋名,甚至跟着其他船队在海上航行,每次风浪来袭,所有人都躲在船舱里,只有他,好几次都忍不住想要走出去,任风浪将他席卷。
他也的确走出去过一回,只是没有死而已。
就这样习惯了新的身份后,萧逸云再也无法坐以待毙。
特别是脑海里一直回忆郑家的罪状,他便每每胸口憋闷,仿佛有东西要炸裂开一样。
什么行贿,什么买官,郑家所有入仕的子弟,没有一个是买的官,没有真本事,郑家的族长根本不允许子弟走出南洲,言行都需谨记郑家祖训,免得出了一个贪官鱼肉乡里。
萧逸云记得皇帝的样子,他南巡时,被安排在郑家,郑家为表敬重,衣食住行无一不精无一不美,那狗皇帝不止一次感慨,郑家儿竟比吾儿食的精,说这句话时,小弟正在吃一道甜品,是郑家善巧工的子弟研究出来的奶制品,属于私厨,就算是皇宫也没有这道甜品,郑家也根本没有想过要推广到民间,皇宫就更不可能获得方子了。
其实回想一桩桩一件件,郑家那个时候就走在了刀尖上,只等着狗皇帝挥刀。
那狗皇帝不过是见钱眼开,见不得竟有子民过得比他这个皇帝还要高雅精致,土匪上位果然改不了土匪本性,夏国李家开国之前,郑家高祖甚至还接济过着李家高祖,谁能想到一百多年后,郑家却还是应了中山狼之说。
想开的萧逸云隐姓埋名,拿着这块玉佩重新踏上了夏国的土地,开始了他的征途。
不过十多年,便从默默无闻的商人发展到了夏国第一海航商队,也是最大的商队,因为他们商队的老水手经验丰富,靠海的水卫队甚至请他们商队的老水手去指导训练,因为这一层关系,萧逸云获得了格外的海市权,因为物品精美,不论是海外的国家,海市夏国,都让他赚得满盆满钵。
但这一次的萧逸云懂得了隐于幕后,他一步步走到今天,一步步来到郑之南的身边。
对比各个皇子,萧逸云压了李耀,成为了他的支持者。
两年前在许先生的牵线下与李耀达成合作,两年后,终于见到了还活着的郑之南。
他和小时候的眉眼一模一样,只是他已经不记得他这个易哥哥,更不记得这块他亲自给他刻的玉佩,其实不记得也正常,毕竟小弟见到玉佩的时候,玉佩还没刻好,现在是刻好的,也显得幼稚的一块玉佩。
李耀点了点头,郑之南接过玉佩,笑着对萧逸云道:“谢谢萧大哥。”
接过玉佩,郑之南跟在李耀的身后离开酒楼,继续去其他街市。
站在二楼的萧逸云神情沧桑的看着郑之南离去的背影。
要想让小弟重获自由,只能将现有的帝王推下台,不然戴罪之身的小弟永远也不可能自由的过完后半生。
郑之南一路上都拿着玉佩,虽然看着路,但手会不自觉的玩手中的双鱼佩,玉佩纹路圆润,像是被人摩挲过上千回才有的莹润感。
郑之南垂眸没有去问李耀为什么要带他见萧逸云,更没有问李耀为什么要他接下这块玉佩。
郑之南总觉得自己在想某些事情时脑袋钝钝的,像是塞了一团棉花,他甚至觉得自己的性格不该是这样沉默甚至逆来顺受的,可是身处的环境又让他不得不逆来顺受,被动的处理着各种事情。
他进宫之前的记忆早就记不得了,更记不得自己六岁之前如何的聪慧过人,自然也不记得萧逸云,曾经的易哥哥。
开始那份异样的感觉还是萦绕在他的心中,没有人会无缘无故送另外一个人玉佩。
因为都说郑家只剩他这一个人,郑之南不会去想,萧逸云是他郑家的故人,或许是因为他同萧逸云的某个朋友有些像?
逛了一天,回到王府的时候,天已经擦黑,郑之南用过晚餐便回了书房,比起待在房间发呆,郑之南更喜欢坐在书房的某个角落,看看书。
李耀过来的时候,郑之南沉浸在书中,还是李耀越来越近的脚步声让他回过神来,立即放下书到跟前伺候着。
李耀坐在书桌前,对郑之南说:“磨墨。”
郑之南闻言说:“王爷要练字?”
“嗯。”
郑之南没有立即研磨,而是又点燃了一盏灯放在书桌前,怕太暗伤眼,然后才去磨墨。
李耀拿起毛笔沾了沾,看着白白的宣纸问郑之南说:“你没有什么想问我的吗?”
郑之南看一眼垂着眸看宣纸的李耀说:“王爷是指今天白天的事情吗?”
“你不好奇我带你见的是什么人?”
“带奴才去见,应与奴才有一些关系,但奴才进宫之前的记忆都没有了,准确的说没什么印象了,并不知此人是谁,是郑家故交旧人?”
“是想带你走的人。”
“他带不走我的。”郑之南这时连奴才二字都忘了自称,直接称呼自己为“我”。
他是戴罪之身,普通的太监或许老年后可以出宫荣养,他这个罪人之子就算死也得死在这城墙根里。
李耀在宣纸上写下一笔说:“孤可以。”
郑之南研磨的手一顿,抬眸去看李耀,他的神情不再是人前看到的木讷和老实,眉眼如黑夜中的星光,带着点点寒气和沉沉的笃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