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定救我也只是一时善举,贸然前去,遇到对方奇怪的目光怎么办呢?
我说不了话,对方应该也看不懂手语。
分明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末了,我也只是一天到晚蹲在他的学校门前。明知没有多少可能,却舍不得走。
那会儿我就想,我只看一眼。
或许真的是缘分太浅,连这一眼我也没看见过。
我总是想他,忍不住去关注和他有关的所有事情,可惜能找到的所有信息都太少,最终也只是关注了学校的公众号。
偶尔有上天眷顾的时候,我会在校门口听见他们班的同学讨论他的事情。
那会儿我就想,他一定是个很优秀的人。
优秀到旁人忍不住去讨论他。
就是在他们嘴里,我知道了他毕业入伍的消息。
这说明此后在这座学校前都不会再看见他了。
我觉得很难过,我又回到了我们最开始相遇的小巷里,天气很好,没有下雨,他也没有来。
我在成都待了好几年,每天都会看天气预报,有下雨的天,我就会早早去那条小巷等着,有时雨下得比较大,回去没几天我就会生病,有时下得又比较小,零零星星,像是蚊虫在皮肤上飘过似的,什么也感受不到。有时也会被天气预报欺骗,等一天也不见一滴雨点。
唯独不见似当年的那种雨。
自然也等不来想见的人。
直到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他们学校的优秀校友墙上,看到了他的消息。
原来已经成了特种兵队长,原来已经去了西南边疆。
知道消息的那天,成都又开始下起了小雨。
我没有去小巷,我买票去了他所在的地方。
我租了一个房子,房子破旧贫穷,正像我这个人。
他的身份已经成了我难以企及的程度,或许一开始我们之间就是云泥之别,只是那场雨模糊了我的眼睛,叫我总是毫无自知之明地想他。
在火车上时,我总是很兴奋,还很忐忑,我想,我一定要把学生证还给他。后来又想,他已经是特种兵队长了,他看过的美景、他见过的繁华、他接触过的良人也该将他记忆里关于我的那最微不足道的一部分取代得完全了,他该不记得我了。
或许从一开始,我就是无足轻重的人。
我们本就是擦肩过客,是我对他的念念不忘单方面产生了不该存在的联系。
意识到这一点,我看着火车外一直后退的美景,耳旁是火车上各种人声的嘈杂,鼻息之间是各种食物混杂在一起又臭又香的味道。
我张开嘴,无声喊了一下他的名字,不清晰的窗户上,映出我丑陋难堪的面容来——嘴巴是笑的,眼睛流了滚烫的泪水。
我一直觉得叶落萱害我哑掉是多此一举,比起哑掉我更希望死掉。很明显那个对我家恨之入骨的女人也知道这件事,所以她选择了前者。
若是她在这里一定会很满意,因为这一刻我真的很恨自己是哑巴。
我连喊一声他的名字都做不到。
但是到了那座小镇的时候我还是开心了不少。喜欢一个人喜欢到了极致,只是和他生活在同一片地方的这点小事,都会叫人很开心。
我要再活下去几天。
又是一个雨天,比起那年的那场小雨,这边的雨明显大了不少。
我将要走出站台,头上突然撑起一把伞。
在远离成都八百多公里的小镇,他再一次、梦似的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第78章
如果这是一部小说, 那么这一段久别重逢的情节会很浪漫。
可惜这里是现实,于他而言,我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他主动来找我, 无非是因为——
他查案子, 怀疑到我了。
我没有贸然提出帮他的要求, 因为我不知道他想做什么,我提出来, 会不会干扰到他的调查。
他把我送了回去。
喜欢的人才是房屋最温情的装修。
他进来我屋的时候, 这是我唯一的想法。
他一直在打量我的房间, 虽然知道他许是出于调查任务打量的,但是我还是有一点难以难言说的自卑难堪感。早知道就租一个好一点房子了, 或者说, 买一栋好一点的房子了。
我总想在他面前留下最好的印象, 因为我最喜欢他。
所以我逃也似地回了厨房,洗菜的时候我的心情很不好,这么多年过去了,肯定有很多人喜欢他,他是不是也跟别人谈过恋爱呢?别人的家里会这么破吗?
逼仄狭小的厨房里,我为了一个, 或许是好几个素未谋面、不知存在与否的人争风吃醋好久。
心里的天平还是倾向于有过。
——假使我是一个正常人的话,假使我有很优越的条件、假使我有很出色的长相,我会主动追求他的。
谈不上吃醋,只是很落寞。
仔细一想,我连追求他的条件都没有。
再低头一看菜板, 更郁闷了,因为我的厨艺更是让人作呕的存在。
羞愧得想死, 恨不得用菜刀先杀了自己,就不用端着这些做得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出去给他看了。
最后我还是头铁地出去了。
他是个很好的人,即便是吃了那么难吃的东西,还是笑盈盈地安慰我。
他的眼睛是很温柔的桃花眼,一双黑漆漆的眼珠尤为明亮,睫毛很长很密,笑起来会让人觉得整个世界都亮了。
如果你见过,你也会被他笑得愣一下。
当然当你看到这里的时候这种美丽已经在这个世界上消失很久了。
他说下次再来找我。
我每天都会去买菜,试图把这一手糟糕的厨艺提升提升,希望下次看见他吃我的饭时,美味会让他的眼睛更明亮一些。
但是我很久都没有见过他,有时我一个人坐在厨房里,会很失落。
他可能已经调查完了,我对他应该是没有利用价值了。
厨房的窗户可以看见太阳,有时做着做着饭,我会不由自主地去看外面的日落。
大概看了一周的日落,他又敲响了我家的门。
他救了一只小狗。
他说要把小狗养在我家。
很难描述那种心情,或许是用失而复得来形容更合适,也可以用劫后余生来形容。
我只是不停地在心里庆幸,还好我对他还有那么一丁点的价值。
但是他的小狗并不配合,他的小狗不是在拒绝我的投喂,就是一动不动,并不攻击人,更像是只接受他似的。
我坐在沙发上,和他的小狗大眼瞪小眼很久,才不得已给他发了消息。
他很快赶来了,小狗也恢复了精力,活泼地朝他奔去。
人活得还不如狗。我心里酸涩得厉害。
我在想,把小狗带走,他还会那么频繁地来找我吗?从现在来看,他还没有调查完,应该还会来。
我胡思乱想间,还在贪婪地看着他。
有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挺猥琐的。
不知道会不会惹他嫌。
结果他出乎意料地留了下来。
这是一段想起来都会忍不住落泪的时光,我记得他每次去上班的时间,他会在七点准时离开,但是晚上不一定什么时候回来,有时早有时晚,所以晚饭我会早早地做好,隔一段时间去温一下,希望他回来吃到的是热的。
有一天,他晚上回来得特别晚。
小狗也等他等到了很晚。
在我和小狗之间,他每次看到的都是小狗。
他哄了小狗一会儿才看见我,他开了啤酒来跟我吃饭。
酒过三巡,他突然问我:“乔湛城,你还记得我吗?”
我知道,他的调查要结束了,我们要分别了。
我沉默了很久。
之前,他每一次从家里离开,我都很害怕他再也不回来,又害怕他回来给我说再见。
结果真到了这一天,我反而什么也没有想,我知道我留不住他。
我们像是两条相交的平行线,短暂的有了一次交际后,他越来越高,我越来越低,中间的阴影处是我躲着悄悄看他的地方。
我们本来就是这种关系。
于是我回了屋里,把珍藏了很多年的学生证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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