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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个穿越者啊(149)

作者:狱明王 时间:2023-04-17 09:31:36 标签:灵异神怪 奇幻魔幻 系统 快穿

  孤鸿信没有带着姒无妄一起,他没有当老妈子的爱好,况且姒无妄是个智障,一看就是娇生惯养不会做饭的,带着还不知道谁照顾谁呢。

  想到这里,孤鸿信就觉得:我得找个厨子来养我。

  会做饭的那种。

  不需要太好看,会做饭就行,反正也不需要厨子暖床。

  实在不行,就只能在中陆找一个合适的仆从了。

  嗯。

  这么想着,孤鸿信又扯了些草,把姒无妄给埋住了,遮的严严实实,还布下了一个迷踪阵遮掩视觉。

  做完这些之后,孤鸿拍了拍衣服,坐在刚刚从系统那里买来的飞舟里,看着飞舟升空,孤鸿信掰着手指盘算着接下来该做什么。

  找个地方住,然后明年进入太渊宗。

  嗯,不需要拜好师傅,当个内门弟子就可以。

  修为不必太高,反正周数那个家伙没办法继承他的修为。

  给他留个皮囊继承就行,虽然得不到我的修为,但是他可以得到我美丽的皮囊。

  想到这里,孤鸿信摸了摸自己的脸蛋,思索着,要不要死前毁个容。

  在幽冥的洞府里也只找到一些金银,连块灵石都没有。

  也正常,这个世界或许有灵脉,但却没有灵石矿。

  修士武者只见的交易也是兽核伴以金银。

  比如说妖丹和魔核。

  一者是妖兽的内丹,一者是魔物的内核。

  这些东西类似于修仙里的灵石,可以作为资源吸收里面的力量,也可以作为能源,来之所法器。

  孤鸿信手里就有很多内丹和魔核,都是便宜爹妈积年累月给的。

  雁城最初只是个贫瘠的小城,君鸿信出生之后,才逐渐繁华起来,也是因为这样,才会被石城盯上。

  所以妖丹魔核他多得很,不缺钱。

  刚才在洞府里,也搜集到了不少金银,不过内丹魔核却没抓到,难道是被幽冥随身带着,一起被烧了?

  那可真是太可惜了。

  孤鸿信摸出不死草,正想吃吃解解馋,毕竟他是个修罗,最喜欢吃这些东西了,那些妖丹魔核就是因为他喜欢吃,便宜爹妈才会塞给他那么多,但是这根草不一样,一拿出来,还没送到嘴边被系统阻止了。

  不死草,食之不死,而他需要死遁,当然不能吃。

  孤鸿信撇了撇嘴,收了起来,反手又摸出一颗妖丹啃了起来。

  还行,今天这个是猪肉味的,估摸着是个猪妖的内丹。

  宛如啃没核的桃子一样啃完了内丹,孤鸿信又拿出一颗有鹅蛋大小的不规则晶核,看起来像是什么炫彩水晶一样,被孤鸿信咬了一口,咬掉了一个角角,里面浓郁的汁液,清爽甘甜,就跟果汁一样,被孤鸿信喝了个干净。

  这是魔兽的晶核,魔力精华,也被称之为生命之泉,今天这个是椰子味的,清甜不腻。

  喝完了之后,外表的晶壳就被他收起来,还是可以卖点钱的。

  孤鸿信又拿出一颗魔核,咬开喝了一口,哦呀,草莓味的。

  吨吨吨。

  孤鸿信啃着内丹,就着魔核,惬意的在天上飘了半个月,这才抵达中陆。

  不得不说,东岳冥渊的面积,着实有些大。

  抵达中陆的时候,孤鸿信顺手救了个人。

  原因也很简单,系统说,这个人做饭特别好吃。

  唐糖,一个被妖兽追着屁股咬的悲催青年。

  孤鸿信喜获厨子一个。

  这是个面向憨厚的青年,除了运气差,是个老倒霉蛋之外,没什么别的短处,做饭还挺好吃的。

  孤鸿信啃着猪蹄,看着那边正在烤猪排的唐糖,觉得带个倒霉蛋也不错。

  至少能吃点除了内丹之外的东西。

  “有没有解腻的菜蔬,光吃肉好腻。”

  “哦哦,等我看下,给你做个凉拌葱丝吧,这会也没其他蔬菜了。”

  “成吧。”

  唐糖也是中陆人,而且还是土生土长的中陆人,有他在,省了不少事情,孤鸿信从他嘴里套出不少话。

  比如说中陆现在有几个国家,那个城最繁华,以及太渊宗收徒的时间、地点,等等一系列信息。

  甚至孤鸿信还跟着在唐糖家住了几天,然后跟着唐糖一起进了城。

  唐糖所在的村子,就叫唐家村,附近的城,叫做芙蕖城,是一座在水上的城池,十分繁华,因为这边水运频繁,所以商人也很多。

  城主玉芙蓉,更是个有名的美人,有钱,有权,能打,且单身。

  据说这位玉芙蓉城主,平生最大的爱好就是纳妾。

  嗯,男妾。

  :,,

 

第115章 孤鸿信【五】

  孤鸿信【5】

  芙蕖城很不错。

  除了房子贵了点之外,物价很便宜。

  所以不少村子的人,哪怕赶路好几天,也愿意到芙蕖城来进货。

  孤鸿信就拽着唐糖,直奔菜市场。

  模样十分热切,他要吃海鲜,吃椒盐大虾,吃清蒸海蟹,吃贝类。

  唐糖苦逼的背着个巨大的背篓,全被各种鲜活海鲜给塞满了。

  大龙虾的脚脚从缝隙里戳出来,时不时戳他背上。

  不太好受。

  孤鸿信买了个院子住下,得益于这个世界超凡的设定,所有搬家工作,都在一个小时内彻底收拾好。

  唐糖就在这新买的小院里,给孤鸿信做了个海鲜大咖。

  做完了饭,唐糖就回村了,虽然孤鸿信挺想他留下来的,但是唐糖想了想村里的小花,他还是决定回村。

  不然小花饿瘦了,年底就没有杀猪菜吃了。

  这个理由太强大了,孤鸿信也就没有强留,反正芙蕖城内餐馆酒楼众多,他可以天天下馆子,倒也不必一定需要厨子。

  然而第二天下馆子的时候,孤鸿信就有幸目睹了玉芙蓉抢亲。

  忘了说,玉芙蓉是个女人,美丽的女人。

  虽然他后宫妾侍众多,但是正室之位空悬,所以,说他单身,好像也没毛病。

  被玉芙蓉抢的那个男人,看起来也就一般般,不丑,但是也不太英俊,就普通人,不过……

  体格是真的好。

  孤鸿信嗦着面条,就看玉芙蓉当街调戏对方,甚至还伸手在对方腹肌上摸了一把。

  咦,好油腻哦。

  孤鸿信咬断了面条,转头夹了一筷子辣椒去去油。

  虽然看热闹的人不少,但是大家似乎并不惊讶,估摸着也不是玉芙蓉第一次当街抢男人了。

  莫名感觉这个玉芙蓉,挺接地气的。

  嗯,油腻的接地气。

  为什么一个大美女可以这么油腻?

  孤鸿信放下面碗,拿起一边的猪蹄,一边啃一边陷入了深思。

  嗯?

  噢噢噢噢。

  玉芙蓉把那个男人的脑袋拧下来了!

  这个我真没看过。

  孤鸿信捧着猪蹄走到栏杆边上,一边啃猪蹄,一边俯身去看。

  男人好像拒绝了玉芙蓉,于是玉芙蓉就把他头拧了下来。

  怎么说呢,这人找死。

  玉芙蓉可是合欢宗的长老,实力在化神期以上。

  说是纳妾,实际上压根就是找炉鼎,这个男人看起来甚至都不到筑基,乖乖当炉鼎还能混个全尸,当街拒绝这不是找死吗?

  孤鸿信嘟囔着啃完了猪蹄,看着男人被玉芙蓉手撕成肉块,那潇洒利落的模样,隐隐有几分罗刹女的狠辣无情,顿时就觉得没什么看头。

  毕竟酆都看多了各种酷刑,感觉没啥意思。

  孤鸿信还是更喜欢玛丽苏小甜文甜甜蜜蜜的恋爱。

  腥风血雨的有什么好看的,酆都数千大小地狱里,什么酷刑都有。

  腻了。

  扔掉手里的猪蹄,孤鸿信端起丝瓜汤,慢慢的喝了起来。

  算了,古代娱乐匮乏,为数不多的娱乐项目,都不太适合七岁孩子的身体。

  还是……

  还是先回小院,从系统那买投影仪看电影吧。

  打游戏也不错。

  果然,人类最伟大的发明就是游戏机。

  它能让一个修罗沉迷,也能阻止修罗堕落。

  多么神奇的东西。

  下个世界就去游戏多的世界,多搜集一些游戏,好在酆都打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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