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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回来后我爆红了(159)

作者:玫瑰高墙 时间:2022-09-10 10:01:19 标签:情有独钟 娱乐圈 重生 甜文

  女主叶孤白的父亲曾是武林盟主, 母亲也曾是闻名天下的锻刀娘。

  叶孤白一心只想成为武林第一, 却不知,随着岁月流逝,早已无人在意谁的武功高强,谁是江湖第一。

  大家都只想飞升成仙,睥睨苍生。

  十五岁的叶孤白听说如今的天下第一是扶微山的扶澜尊者,于是她扬言要上山挑战,让大家看看,仙道是虚,江湖不死。

  结果被扶澜尊者一根指头就弹飞。

  众人得见此景,更是觉得这就是修仙和练武本质的区别,于是越发推崇修仙得道。

  到后来,连叶孤白的爹也因为恐惧年老,而转投仙门,开始修行,结果在筑基时,走火入魔,爆体而亡。

  叶孤白的娘去找仙门要说法,得到的只有一句:“是他的命数。”

  那时候他们才知道,所谓修仙,其实就是一场豪赌。赌赢了,你便是有仙根,依照此道法一路修行便有望登天。赌输了,便是没有命数,生死皆是自找。

  叶孤白的娘自此心病难愈,在最后的时日,以毕生之所长为叶孤白锻造了一柄长刀,名为破霄。

  那以后,叶孤白一年又一年上山挑战,从十五岁,战到二十岁。

  只是从未成功。

  但她的武功越来越高,虽然无法像修行者一样在天上飞来飞去,但只要拔出长刀,与她正面一战,无人可敌。

  在挑战扶澜尊者的过程中,她结识了那位尊上的亲传弟子,也就是男主。

  男主很清楚女主的实力,并告诉她,以她的天赋,如果愿意修仙,也许有望成为百年来第一人。

  但女主始终认为,仙是一个伪造的美梦。

  她不相信,她恨那个得道成仙的传说。

  现在这个世道,每个人都想修仙,都想上天,但这根本就是一条走不通的路。她娘亲手打造的刀,之所以名为破霄。

  便是要斩断这群修仙之人的妄想。

  后来男主的师父扶澜尊者终于结成要结成金丹,在天下修行者的期盼中,他终于越过了所有人没有越过的那道坎,成为了所谓的「仙」。

  金丹在身,与凡人便有了不同,扶微山立刻成了所有修行者向往的圣地。但扶澜尊者却开始闭关。

  而男主作为扶澜尊者的弟子,发现了扶澜尊者的秘密——他根本就不是闭关,而是消失了。

  女主成功说服了男主,修仙之道的尽头必然是一场空,他们要去寻找这个错误的源头。

  那之后,两个人就一起仗剑天涯,一方面在寻找扶澜尊者,一方面,行侠仗义,想要劝告所有修行之人停下这种没有结果的修行。

  《破霄》的故事到这里,听上去就是个普通的仙侠偶像剧——

  随着科技发展,赛博朋克火了几年后,这几年开始复古返潮,仙侠武侠大热,只要主演热度跟上,服装道具场景优质,几乎拍一部火一部。

  但周孟什之所以要拍,不是因为想蹭一波仙侠的流量。是他要圆早年的一个武侠梦。

  所以破霄拍的其实不是仙侠,而是武侠。

  整个故事以修仙为背景,但除了一个扶澜尊者,似乎没有一个人成功得道。

  大家看不上只会舞刀弄剑的凡人,总认为要施展法术才是立身之本。而女主就在这样的一个时代里,坚定不移地练外功修内力。

  只是转折出现在了电影的后半段。

  女主原以为男主和她一样,已经放弃了修仙这条死路,两个人鲜衣怒马快意江湖。

  不成想,就在风和日丽的一天,她才发现,男主竟然背着她偷偷修炼。

  好在女主内功深厚,在男主像他爹一样走火入魔之时,帮男主定下了心神,让他不至于灰飞烟灭。

  但男主却彻底忘了修行的一切,成了个痴傻之人。

  女主为了救男主,独自一人踏上了寻仙之路。

  整部电影的大头都是男女主想方设法证明成仙不比凡人好,路上结识了另外一群志同道合的主角团。

  但最后男主动摇了,电影后半部分的高潮就是女主带着其他几人终于在一方仙岛找到了传说中的虚无幻境,并遇到了燕非昔。

  这就来到了温以遥他们要试的这场戏。

  燕非昔就是那个制造出修仙之梦的「仙」,也是女主和男主一直苦苦寻找的终点。

  作为一个百年前成功渡劫飞升的散仙,燕非昔从未在世人面前露过面,他居于缥缈仙岛,传闻中只有有缘人才能得见。

  他的初登场,在如梦似幻的仙境一般的云雾中。

  叶孤白看到这个人的瞬间,便知道他一定是那个「仙」。因为凡人身上从未有过那样的矛盾——明明是年少的人,眼中却有沧海桑田。

  ——

  “小乔接下来要试的这一幕,是你与叶孤白初见,你知道她此行的目的,但是却佯作不知,要引诱她一步一步「观赏」你的幻境,令她也陷入修行的美梦,动摇她的信念。”

  周孟什说到这里,看了一眼乔珩,问他,“你知道这时候「燕非昔」是带着什么目的吗?”

  乔珩很认真地点点头,说:“他和叶孤白是两个立场的双方,叶孤白要证明凡人比仙强,而燕非昔则与她相反。所以他要向叶孤白证明,成仙的好处。”

  听到这里,周孟什和温以遥都无声叹了气。

  叹完气,又抬头看着乔珩。

  周孟什道:“虽然你没有看完剧本,有误读很正常。但你的理解,显然没有读懂燕非昔这个角色。你要再往深了想,不仅要站在一个举世无双的「仙」的角度去想,也要站在一个曾经是凡人的角度去想。”

  毕竟只是试戏,说得再细,也没有意义。

  周孟什点到即止,顺便想到温以遥在一旁,就随口问了句:“你懂了吗?”

  对周孟什来说,乔珩是有过很多经验的科班出身的演员,理解能力和表演能力肯定都强过温以遥。

  从他的内心来说,要看的不是谁演出来的效果最好,而是谁更有调/教引导的可能。

  他不指望温以遥能比乔珩懂得更快。

  结果温以遥倒是不客气,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嗯。”

  周孟什看他这副自信的样子,不禁笑了笑,道:“有信念感很好,等小乔试完,你就试下一场。”

  只是周孟什不知道,温以遥并非在跟他装腔作势。

  快速进入一个角色,是温以遥穿书那么多年来最拿手的一件事。

  当他从某个人的身体里「死而复生」的那一刻,他必须要马上进入到这个人的一生。温以遥必须把自己当成这个角色,没有NG的时候,每一次人设崩塌都会给他带来致命的麻烦。

  没有人比温以遥更懂,如何理解一个人物。

  ——

  乔珩和温以遥之前的试镜,都已经试过了初见的戏份。但那时候没有人和他们对戏,只是演了一下情绪,肯定没有现在这样正式。

  乔珩肉眼可见的紧张。

  不过他面上不显,努力镇定起来,在导演说了开机以后,立刻进入状态,行首阔步地走到闻人君面前。

  他刚要张口说话,周孟什就叫了「停」。

  温以遥悄无声息地扬了扬眉。

  他要是导演,他也想叫停。

  乔珩扮相上没有问题,状态也没有问题。问题出在,他和女主闻人君的气场。

  一袭红衣的闻人君,干练潇洒,身佩长刀,黑发飘飘。

  乔珩刚刚靠近,整个人气场就被盖了过去。

  别说艳惊四座了,大家的目光甚至都被闻人君抓了过去。

  周孟什摇摇头,眉头紧蹙,说了句:“调整状态,再来。”

  只是一个出场,乔珩试了六次。

  到最后,不是他可以了,而是闻人君开始努力降低自己的气势,以达到烘托乔珩气场的目的。

  闻人君也算一个敬业的演员了,可角色之间要的不是自降身段互帮互助,而是火力全开相互成就。

  所以周孟什无论如何不可能满意。

  他提点了乔珩很多次,次次都是忍着脾气,但口吻仍然严肃,好几次吓得乔珩脸色惨白。

  周孟什知道,乔珩的气场得练,急不得,但他拍起戏来是个牛脾气,根本温柔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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