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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看上男主了怎么办?(91)

作者:饮鹤觞 时间:2022-02-06 10:27:59 标签:强强 年下 穿越时空 穿书

  “我就用‘沈七’这个身份参军,倘若哪天阿徽你遇到从这边过去,在瘦岩县歇脚的军人们突然夸起了你有个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好弟弟,那你可千万别惊讶。”

  书桌的最前头,摆了一个长条形的盒子。

  里头放着的,是一串充满了野蛮气息的狼牙项链,原本它们只是被一根兽皮搓成的绳子串着的,现在却被人用一双巧手重新编织,在森白的狼牙下头,坠着鲜红的丝绦。

  心里带着些炫耀的意思,殷盛乐写得飞快,得意洋洋地落笔:“送过去的东西里还有一条坠子,是我从那个什么什么颜的部落的头领身上抢下来的,听说是他们那儿祭司一个天神用的,不过咱们可不信什么草原天神,你留着当个纪念品就好。”

  信的最后,殷盛乐还不忘明示自己送了一条狼牙项链,让沈徽也还个礼随信过来。

  “若是你贴身带的东西就再好不过啦。”

  睹物思人好可怜的,更可怜的是自己现在连可以睹物思人的“物”都没有,殷盛乐放下笔,幽幽地叹了口气,他倒是想从沈徽身上偷偷摸个玉佩什么的下来,奈何自己总是稍微有点坏心思就被沈徽给逮住,到现在别说本垒了,连偷亲都只亲到一个嘴角......

  殷盛乐把信纸封好。

  为了避免沈徽担心,他隐瞒了自己一个半月前就已经进入军营,并且与草原人发生过几场遭遇战的实情。

  离开瘦岩县的时候,他把合乐和莲实都留在了那里,方便照顾沈徽的起居,现在他只是一个普通小兵而已,除了休息日能悄悄回元帅府拿信寄信,其他时候都是睡在军营的大通铺里。

  把信交托给管家,请他帮忙寄出去。

  殷盛乐打包好铠甲,将长刀挂在腰上,还从厨房顺走一包肉干,想象着收到狼牙项链时沈徽的表情,脚步轻快地恨不能飞起来。

  而当信件终于送到沈徽手上时已经是半个月后了,他扎着头发,穿了身跟气质很不相符短打粗布衣裳,灰扑扑地跟众人蹲在地头分辨各种土壤。

  他拿着信件一目十行地看完,越看,眉头越是紧蹙。

  随信而来的那两家工匠小心窥探他的脸色。

  只见哪怕满面尘土也不掩俊秀的男人双眉倏然舒展开来,轻轻摇头,长叹一声:“......傻子。”

  *

  作者有话要说:

  乐乐:阿徽我们这儿现在还没仗打,可安全了!这是我从草原人那里抢来的狼牙项链你喜欢吗?

  阿徽:......

  默默给这小傻子准备起了伤药。

  六美人的手都还没能摸上呢……万贵妃……

  朕不行,朕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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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你猜你会遇到谁

  皑皑雪原一片空寂。

  今年西北草原上的大雪已经足足下了一个月, 厚厚的积雪将草原人的骑兵彻底地困在了部落里。

  从急速降温的时候,这些草原人就纠集了军队,对着黑石城极其周边地区发动劫掠, 然而大殷的西北军将整个防线守得死死的,哪怕草原人的骑兵凶悍无比, 也鲜少能在两军的交战中捞到太多好处。

  他们不懂得耕种,逐水草而居, 若牛羊养得好, 那今年的深冬也不会难过到哪儿去, 然而可惜的是,在今年的秋天, 草原上的牛羊爆发了一场疫病, 迫使草原人们不得不为了活过这个冬天而向着殷朝挥起弯刀——若抢不来粮食, 横竖也逃不过一个死, 还不如搏一搏呢。

  从前朝开始, 草原人跟中原人的关系就不怎么好,和睦时能牵着牛羊在黑石城下摆出十里长街, 一转头却又会骑上战马对着昨日还热络交易的人挥舞屠刀。

  “这雪下得越大,草原人就会越凶残。”一个身形高大,留着一圈络腮胡的男子穿着涂黑的轻甲, 皮甲的边缘冒出些绒绒的皮毛,他从地里抓了把雪放进嘴里嘎吱嘎吱地嚼了几下,“不过再过上十天半个月的,他们就神气不起来了,起码能安静到明年春末, 雪都化开的时候。”

  络腮胡男身后跟着一个十人的小队, 身上都穿着深色的皮甲, 在没过膝盖的雪地里艰难前行着:“其实黑石城那边跟更北边的情况比起来已经好了不少了,草原人每年都要冻死许多,有的时候,咱们派出去的斥候不是遇上敌人了回不来,而是......”

  他停顿了片刻,往自己身后的某个方向看了一眼,才继续说道:“情况最糟糕的时候,就连黑石城里头也冻死过不少人,柴火又不够用,不过今年多亏了阿七你带着司造营搞得那个什么土炕和蜂窝煤,土炕暖和,蜂窝煤抗烧,兄弟们今冬过得暖和,可都多亏你了。”

  “李大哥可别夸我。”“沈七”——殷盛乐身上也是和他一模一样的打扮,“大家都知道,我是南方人,最受不得冻了,才在这上面多花了些心思而已。”

  “何况大家都是同袍兄弟,这些东西只要能真的帮上兄弟们的忙,我就开心了。”他的肤色比刚刚来的时候变得深了许多,眉目也长得更加硬朗英挺,肩膀宽阔,长臂有力。

  仿佛从那个娇养在皇城里的小少年的身体里跃出来一只矫健强壮的黑豹。

  “沈兄弟太客气了哈哈哈!”殷盛乐身后一个壮汉往他的肩膀上拍了一把,“我们来这儿这么多年了,也没能想出来这么好的法子取暖,还是你们读过书的脑瓜子灵光。”

  先前那个络腮胡男人,也就是李武毅的大哥,李风息跟着乐起来:“你说话总是文绉绉的,我听我家老二说,你还有个哥哥,是个读书人,还是几年前的探花郎?”

  “倘若李大哥说的,是瘦岩县的沈县令的话,那确实是我的——哥哥,没错。”殷盛乐黝黑的双眼上头,两道利剑一样的浓眉顿时飞扬起来。

  瞧他满脸得意的模样,李风息捋着胡子,夸道:“你们兄弟两个,都是能人啊。”

  沈徽在瘦岩县多次实验后烧出了瓷,在殷盛乐剩下不多的化学知识的帮助下,将原本的白瓷烧成了五颜六色的彩瓷,无论是大殷内部,还是周边的小国、部落,都对这种色彩艳丽的瓷器十分欢迎。

  如今的瘦岩县已经不再是殷盛乐刚刚来北边时见到的那副穷酸模样了,外出闯荡的年轻人们也渐渐回乡发展,那座晃晃悠悠似乎随时都会倒塌在寒风里的县衙也彻底地修整一新,就连乔知新等几个穷兮兮的捕快现在也都有了体面模样。

  王二狗子和赵三都已经成亲了。

  这大半年的时间里,沈徽拿着卖瓷的钱把瘦岩县从头到尾都翻修了一遍,还向朝廷申请建立了驿站,盖起酒楼茶馆,成了往西北方向去的旅人行商以及军队最常落脚的地方之一。

  而殷盛乐自然也没让自己落下,原本,在有战事的时候,武官就是最好晋升的了,今年因为天气严寒,草原人频频犯边,殷盛乐从小在习武上就比较有天赋,而在离开了沈徽,心中的躁郁无人可以安抚的时候,上战场杀敌,就成了他最佳的宣泄途径。

  他杀敌多,官职升得便很快,某次还冲入敌营生擒了一个部落的首领——就是那个被他抢了狼牙项链的家伙——这个首领最后的下场是被割了脑袋挂在黑石城城墙上示威,而他的脑袋也给殷盛乐换来了一个三百人的队伍。

  他现在已经是从七品的校尉,离沈徽这个县令还差了半品。

  “话说回来,李大哥,咱们这是去哪儿呀?”

  今天轮到殷盛乐这一行十个人休沐,他原来是打算回元帅府给沈徽写信的,人才刚刚走到营门口,就被李风息拦下了,后者只说是有正经事要找他,没说到底是什么事情。

  黑石城和军营里头的积雪都有专人去打扫,而殷盛乐几人离了黑石城,没去草原的方向,反而是朝着南边走。

  在离黑石城三里、五里的地方都有驿站,驿站里头守军驻扎,是很重要的输送军需的通道,殷盛乐也来押送过几次粮草,他一开始以为是有什么要紧的东西送来了,才叫李风息这个将军带着一群校尉去接,结果几人越走,路线就越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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