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脑海中最熟悉的神话故事集合成三个话本,每一个都是设定在三万字左右,毛笔写字真慢,童炎也练习了一段时间了,但是还是没办法加快速度,因为一旦加快速度,字就会变形,他想练出一手好字体,故此一直都慢慢写,一开始每天最多也就连续写八千字左右,手就受不了了,但童炎坚持每天写,每天练习,等练熟悉了,再加快速度,直到第三本话本写完的时候,童炎已经能一天写一万多的字甚至有一次达到两万,进步很大,但其实看起来也很小,不过无论如何,也是一种进步,按照以前的练字方法,他是没办法写到这么快的。
一天只休息两个时辰,其他时间除了吃饭如厕,都是呆在书房写字。
刘大福帮着童炎磨墨,待写完了三个话本,童炎就将其拿去订成了三册。
每一个话本之前都是有衔接的,童炎主要是想把自己看到的神话故事联系起来,形成一个神话谱系,写成一本《洪荒神话传奇》,那些没有看到的,他没办法写,但有时候,也能将自己想象的一些恢宏壮观的场景写进去,那些看到过的都在脑海里存着,所以他打算用话本的方式将前世所流传的故事在这个世界传扬开来。
故事看起来,是独立的,然而独立的背后却是同一个背景设计,隐藏着各种玄机。
刘大福等着墨迹干了,拿起来看了一遍又一遍,订书成册的时候,还特意让童炎多订几册,他自己收藏着。
童炎当然会同意妻子的要求啦。
“大福,走,我们去吃饭。”
刘大福摸着一册话本,爱不释手,小心翼翼地将册子放进木箱里锁上,这才回答道:“好。”
两人一起来到客厅,于氏已经做好了饭菜,二人一桌吃了起来,童炎和刘大福在主桌,于氏与马泰在里面吃。
吃完饭,于氏忽然来找童炎,道:“公子,奴婢想求您个事。”
自从把卖身契交给童炎后,于氏就以婢女的身份在院子里住着。
童炎也没反对,这是这里的法则,婢女就是婢女,身份摆在那里,看清楚自己的地位才能更好的活下去,他不可能用前世那一套来对待这里的每一个人,故此,童炎即便是不习惯也不会去改变,只是让婢女在他面前不要用那动不动就跪的规矩。
童炎坐在院子里的石椅上,道:“有什么事,你就说吧!”
“奴婢,奴婢想会娘家一趟,还请公子成全。”
童炎看了于氏一眼,笑道:“我还以为是什么事,想要回去就回去吧,这次回去,要多少天?”
“多谢公子。”于氏给童炎和刘大福倒了热茶,又道:“奴婢娘家离这儿不远,走路一个时辰就能到,所以,大概就一天的时间就可以了。”
童炎微微一笑:“可以,正好明天是你的休假日,你可以回去。”
童炎每个星期都会给于氏放假一天,他人手不多,所以没办法给她两天休假,所以只有一天,至于于氏想要去干什么,童炎也不会管,只要不会影响到他,童炎就不会在意。
不过,于氏每一次要去哪里之前,都会先跟童炎打声招唿。
童炎对于氏就更加满意,也不会阻止于氏这么做。
“这是二两银子,算是我赏给你的,回家的时候备些礼物。”童炎拿出一些碎银子交给于氏。
“是,多谢公子!”于氏接下银子,谢过童炎之后,就退下了。
童炎便携起刘大福的手一起起身出门去。
写完了话本,童炎找了安乐县最好的一家茶楼。
茶楼一般都会安排一个说书的或者是卖艺的在下面招揽客人,对于卖艺的人来说,他们可以赚取生活费,而对于茶楼来说,听段子的顾客坐的越久,他们能赚的钱就越多。
童炎与刘大福找了一个位子,伙计忙跑了上来。
“客官,想要点什么?”
童炎点了几样菜,随后问道:“小二哥,可否见一见你们掌柜?”
伙计一愣,随后笑道:“客官,您稍等,正好我们掌柜的今日刚回来,我这就去请我们掌柜。”
没过多久,伙计就把掌柜的请来了。
掌柜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让童炎惊讶了好久。
掌柜的名叫郑宇豪,面容清俊,步行沉稳不失潇洒,到了童炎二人面前,拱手行礼:“不知二位找在下,所为何事?”
童炎站起身,刘大福也跟着站起身,学着童炎拱手还礼,童炎礼貌道:“掌柜的,请坐!”
童炎并不隐瞒,直接将自己的目的说出,说完还送上一册手稿:“这是我写的话本,请掌柜的过目。”
掌柜的一开始没怎么在意童炎所说的话本,虽然话本能吸引一些顾客,但他们真正赚钱的,却并非只是这一处而已,有了说书的也不过是锦上添花,没有也不会影响他们的生意。
但是这一看,他就突然入了迷。
他这人其实爱看书,并且都是一些杂书,他觉得特别有趣,请一个说书的来这里说书,也不过是为了满足他的爱好而已。
但是这些大杂烩看得多听得多了,也会腻。
童炎拿过来的话本,新奇大气,瞬间就让他迷上了。
这一看,就足足看了一个时辰,勉强看完,郑宇豪深吸一口气,意犹未尽道:“容我再看一次。”
童炎笑着点头,知道这前面的三万字话本已经起到了作用,看来他不用拿出第二本了。
这一次,郑宇豪看了更久,似乎是在回味着什么,足足看了两个时辰,期间,童炎已经叫过一次饭菜,吃完后,郑宇豪还在看着。
等他和尚书本,就与郑宇豪聊了起来。
“有趣有趣,真有趣,这夸父与日竞走,喝干了黄河,渭水,却不解渴,欲往北方大湖,之后呢?怎么没呢?”
第39章 谈判(求收藏)
童炎斜眼看了看他,似乎在问:“你说呢?”其实,之后的故事也没什么,就是夸父半路死了,丢弃的手杖化作了桃林。
“难道,你还有下一本?”
童炎呵呵一笑:“我不止有下一本,我还有下下一本。”
“那你给我看看。”
“不行,现在不在我手上,放在家里了。”
“那没问题,我立刻派人去取。”
“你别紧张,我还没写完呢,只写到一半,就算你去取,也没用的。”童炎说的煞有介事,也没觉得自己骗人有何不好,甚至很光荣一般。
刘大福眼睛睁得大大的,看着童炎,不明白童炎为什么说这些话,明明写了三册,还有两册在他手上,但童炎就是不肯告诉他,还骗他说没写完。
童炎没觉得什么,倒是刘大福看着童炎的眼睛亮亮的,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觉得这么狡黠的童炎,特别可爱。
童炎不说,就故意吊着他的胃口,洋洋洒洒三万字,不仅道明了洪荒的混沌初开的背景,写明了天地由来,还连续写出了好几个引人入胜的故事,就是为了能更快一步吸引人的注意力,很显然,他的目的成功了。
“那你还不赶紧写?”郑宇豪没好气道。
童炎微笑:“你说我要一下子全部写完,哪里还有悬念啊?而且,写书也不是那么简单的,我只是有一个模煳的概念,还没想好要怎么写呢?”
郑宇豪失望地低下头,也知道,写书哪里是那么容易的。
“不过,你也不用担心,一个月写个十万字,还是可以的。不过,你也可以想想,若是这些书能吸引人,每隔一段时间,就有新的故事出现,你还怕你的生意不蒸蒸日上吗?”
郑宇豪眨了眨眼睛,思考了一阵,瞬间,恍然大悟:“妙,妙,妙!你这小子,果然不一般!”说着,把手中的册子偷偷收入袖中。
童炎看着他,郑宇豪只当没看见,喝了口茶水。
童炎继续看着他,郑宇豪别过脸:“你放心,我会让张叔明天就开始把你这《传奇》话本告诉在座的每一个人。”
童炎给他一个“你当我傻子吗?”鄙视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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