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人迷主角他总想撩助攻(91)
到目前为止也就只能走一步看一步,毕竟问题总是出现的比计划要快。
按照系统的指示,南煜城回到了自己所谓的家。
这其实并不是设定上南煜城父母的家,而是南煜城父母在城市里给南煜城买的一个商务公寓。
南煜城推开门后,眼珠子都瞪圆了。
房间虽然不大,但是却很精致。里面装修的像是样板间一样干净漂亮,但是却没有一点儿人气。
就在系统以为南煜城会吐槽这一点的时候,却听他长叹了一口气,仔仔细细地摸了摸大理石做的洗手池,看着外面车水马龙的景象,躺在真皮沙发上像是个一夜暴富的土豪,热泪盈眶着开口:“这就是我奋斗这么多年做梦都想买的房子呀!”
他一边说一边在房间里走来走去:“还是这么好的地段,这么漂亮的装修,我感觉我都不配住在这里。”
系统:……
他沉默了一会儿,开口道:“按照正常流程,你应该吐槽这个房间太不像个家了。”
南煜城乐呵呵地道:“这么漂亮的屋子需要他像家吗?我感觉我现在就是生活在偶像剧里。”
他说着,微微一顿:“不对,我就是生活在偶像剧里,这里的生活要是再这么好,我可就真有点乐不思蜀了。做社畜哪有做富二代香啊。”
系统安静了许久,难得的没有立刻接茬或者吐槽他。
南煜城却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他将房间里的每一个细节都称赞了个遍,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另一边的秦迹恒就和他截然相反。
一想到还有一天多都见不到南煜城,他就想对方。
而且,秦迹恒还对南煜城有些心疼,他估摸着南煜城可能还要孤孤单单地度过这回家的第一天,想着自己所了解到的南煜城的父母多半是不管他的事实,就觉得南煜城是个小可怜。
于是自以为掌握了南煜城情绪的秦迹恒拿着手机纠结了片刻,给南煜城发了一条慰问的消息。
但此时的南煜城真沉浸在一个人住没有人管,而且房子还这么漂亮,地段这么好的兴奋感中,根本没时间理他。
秦迹恒发了两条消息都没有等到任何回复,便干脆打了一个微信语音电话过去。
南煜城听到电话声才反应过来,他看了一眼来电显示,一边坐在沙发上打开了超大屏的电视,一边是接起了电话:“啥事儿啊秦哥?”
秦迹恒听到他这语气,感觉情况似乎和想象的有些不太一样。
他斟酌着开口:“你到家了?”
南煜城感觉秦迹恒当个大哥跟当人爸爸一样,就回个家还发几条信息打个电话来问。
他觉得秦迹恒多半是把自己当成了生活不能自理的小屁孩,有点想笑地点了点头道:“是啊,到家了。没什么事儿的话我就先不跟你说了,我喜欢的电视剧马上就要开播了。”
完全猜测错了南煜城心情轨迹的秦迹恒懵在了原地,他也不知道究竟是哪一环出了问题。
想象中那个小可怜南煜城的形象一瞬间崩塌的,落得连渣儿都不剩。脑补了一处大戏的秦迹恒只能有气无力地开口:“没啥事儿,你看电视吧。”
其实南煜城的确是挺羡慕秦迹恒这种有家可回的人的。
虽然房子很好,但是待久了,一个人的确是还挺冷清的。
但南煜城最擅长的就是发现开心的事情,既然他想象之中那种穿越了,就可以拥有美满家庭的愿望破灭了,那么穿成一个没有任何经济负担的富二代也不失为一件好事。
南煜城在家里玩了一整天,靠开着电视给自己提供一点家里很热闹的错觉。
他和系统聊着天,把能干的事情都干了一遍,还是在临近晚饭的时候开始觉得有些无聊,于是索性登上了游戏。
抱着也许得不到任何回应的想法,他给邵琮和秦迹恒都发了一个游戏申请。
没想到下一秒,秦迹恒就出现在游戏队列里。
“你不跟你爸妈腻歪一下。”南煜城好奇地问道。
秦迹恒习以为常:“因为我爸和我妈腻歪去了呀。”
南煜城一时间有些无言以对。
等了一会儿,邵琮可能是因为正在被他爸妈进行爱的教育,所以并没有出现。
南煜城和秦迹恒便双排了两把游戏,因为相似的头像差点被当成情侣两次后,南煜城感觉觉得删除这段剧情对于作者来说一定很困难,于是便退出了游戏。
保姆今晚被南煜城放了一个假,并不会来做晚饭。
南煜城干脆一个人走到了厨房里,看着齐全的锅碗瓢盆和被塞得满满当当的冰箱,计划着自己做点什么。
和他还连着麦秦迹恒有了个想法:“不如我带点儿啥过去找你,咱俩在你家里做个火锅吧。”
砚城虽然挺大,但是他们的家都在学校周边。不是高峰期的话,坐车大概十分钟就能到。
现在虽然是晚高峰时期,但要是做个地铁也就是十几二十分钟的事儿。
南煜城再三确定秦迹恒和爸妈没有什么计划之后,答应了他的请求。
在等待秦迹恒来的时间里,他从家里拿出了一个看起来合适的锅,倒腾了起来。
南煜城一直是自己一个人住,所以在生活技能这方面虽然点的不是很满,但是还算全。
什么收拾房间整理东西做饭,他都会一点。
南煜城熟门熟路地将火锅底料下了锅,然后又熬了一碗鸡汤打算整个鸳鸯锅。
在准备放盐的时候,他看着冰箱里一个又一个他以前从来没有见过的调味料,感觉就好像是打开了潘多拉魔盒。
南煜城以前做饭只有一个原则,吃饱。
他从来不会买,类似于干贝,虾米,迷迭香,之类的食材辅助做饭,除了最主要的原因没钱以外,也是因为家里的冰箱根本不够大,根本塞不下这么多东西。
南煜城望着那一大堆调味料,脑子里生出了一个危险的想法。
既然这些东西闻起来都很香,而且看起来都很好吃,价格也都不太便宜,那不如干脆全部放在一起。
说干就干,南煜城认为好吃的东西混合一下也就差不到哪里去,于是便果断对香喷喷的鸡汤伸出了毒手。
那些米其林高档厨师不是都觉得一道菜要是好的话,那么他乍闻着,第一口吃下去,以及回味起来的味道都是不同的吗?说不定他这次歪打正着也能做出那种大厨的水准呢。
于是,当秦迹恒经历了在地铁里被挤得像个人肝儿之后,终于到达了南煜城家时,一推开门就闻到了一股难以形容的味道。
南煜城非常兴奋地指着桌子上的鸳鸯锅,告诉秦迹恒:“快进来吧,今天的晚餐可是被下了猛料的。”
秦迹恒:……
他撇了一眼,觉得的确是。这种味道他要不是下了猛料,那说出去也没人信。
他试探地问了一下:“这玩意儿还能吃吗?”
南煜城也没尝试过,他拿着筷子沾了一点点汤汁,然后带着有些狰狞的表情道:“你一定要细细品味。”
秦迹恒沉默了两秒,看向桌子上唯一一个没有遭受调味料毒手的凉拌菜,感觉这就是他今晚的主食。
其实在南煜城不作妖的时候,他做的饭还是挺好吃的,起码不会让人觉得不适。
但是,那鸳鸯锅的两盆底料就因为味道过于杂乱,而让人无从下口。
南煜城还是第一次在家里请人吃饭。
由于在现实世界,他除了住宿舍,就是住宿舍旁边的小出租屋,从来没有一个比较体面的家,所以也没请人来吃过饭。
南煜城虽说嘴上对自己的生活充满希望,一直保持着积极乐观的心态,但在那个年龄的男孩子也是要面子的。
他不想让同学看到他生活的窘境,所以即使是聚餐也一直是邀请大家去外面从来没有带人回到过家里。
这次难得有这个机会,他显得格外亢奋,只可惜邵琮等人都没有机会和他一起分享现在的快乐。
虽然南煜城有点用力过猛,那锅火锅是废了,但是他们最后还是吃上了饭。